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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合同

发表时间:2023-05-21

个人房产合同通用(9篇)。

随着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处理方式,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的协议,受法律的保护。合同的制定有严格的规范,合同需要包括哪些内容呢?合同帮帮网的编辑为大家精选的这篇“个人房产合同”文章内容详实讲解清晰,本文内容仅供您的参考!

个人房产合同(篇1)

出卖人(甲方):___身份证号码:___

买受人(乙方):___身份证号码: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产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以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该房屋为楼,共___层(建筑面积____,储藏室___)。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其妻子、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交房时间为:房款付清时即交房(交易后甲方给乙方写好收据)。该房屋属于无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如房屋日后政府需补办产权登记,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如需联系原房主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

三、乙方支付房款后,房屋所有权及一切相关权利均归属乙方享有。该房屋凭买卖合同生效,乙方拥有无限期所有

权和使用权,如房屋遇政府或有关单位拆迁、征用等行为,则拆迁或征用等行为产生的房屋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完全同意,绝无反悔。且日后,办理房屋补偿手续需甲方配合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领取应得经济补偿,甲方不得占有乙方经济利益。本条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订立,本协议的无效,被撤销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继续有效执行。

四、房屋交付乙方前产生的任何债务、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甲方保证对乙方没有任何欺诈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房屋没有产权、买卖行为尚未全部完成作为抗辩理由,否定本协议的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涂改均无效。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年__月__日

乙方:__年__月__日

见证人:__年__月__日

个人房产合同(篇2)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泰来县泰来镇中兴小区三号楼三单元202室,总建筑面积为86。67平方米。(该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按套计价,本套房屋的成交价为:贰拾捌万贰千元人民币整。¥:282000元。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乙方已付定金贰万元,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需付清剩余房款贰拾陆万两千元。

第四条产权移交:

1、甲方应于20___年___月____日前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取暖、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交易的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确保产权清楚,保证此房屋无产权、无抵押、无债权纠纷,提供房屋产权情况不真实,即视为违约,所产生的后果,由

甲方负责;

3、所售楼房南窗外白钢护栏三面(东、南、西)属于售出本楼房产权以内。

第五条关于税费

1、甲乙双方房产交易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房产合同(篇3)

房产新政出台后,由于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贷款额度减少、贷不出款,引发买受人退房潮,焦点主要在于,房产新政是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还是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买受人要求退房是否属于违约,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认为房产新政属于情势变更,买受人可以解除或变更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其理由是: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虽然有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房产新政实施,导致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贷款额度减少、贷不出款,改变了房款支付方式和比例,这是双方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所无法预料的,无法避免的,是一种无法防止的外因,而非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而且超过了买受人承受能力,买受人无法克服,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若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对买受人来说将导致明显不公平。所以,房产新政属于情势变更,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且不应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认为房产新政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买受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其理由是: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达成的,是一份有效合同,且合同的内容也不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对有效合同,双方均应全面履行。而且房地产调控政策并非不可预见、并非不可克服,因此房产新政不属于情势变更,属于商业风险,买受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房产买卖合同没有法律依据,买受人应继续履行合同。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意见的争议焦点是房产新政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的法律定性问题。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房产新政出台,对房产买卖产生巨大的冲击,房产新政这种情况属于商业风险,还是情势变更?合同一方能否以情势变更要求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要求解除合同?要分析这个问题,我们应对情势变更原则及相关构成等作一定的了解和分析。

1、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7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合同范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这两个司法解释是目前房产新政下引用情势变更原则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2、情势变更原则的含义

情势变更原则是一项涉及合同履行的法律原则。指在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这段时间内,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发生情势变更,致使继续维持该合同之原有效力对受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则允许该当事人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所谓情势,应指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所发生的不可预见,无法控制,致使合同之基础或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并且其影响及于社会全体或者是局部,而不是单单只影响该合同本身,而且不是直接对合同的利益产生影响,而是通过该事由影响了合同订立所依赖的客观环境或者是基础,进而影响该合同的,在这种情形下,履行该合同会造成合同当事人双方利益的不均衡,出现显失公平的局面,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所谓的变更,是指合同赖以订立的基础或者环境(即情势)发生了异常的、根本性的变动。这主要是与商业风险的区别。一般的变化,如果不足以影响到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足以对合同订立的基础造成动摇,那么,就可以认为是一般的商业风险。

3、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

(1)、不能预见性。即情势变更的发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于订立合同之时客观上不能预见的。此处的不可预见与不可抗力的不可预见性应具有一致性,并且可能会有某种关联性,很多的情势变更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2)、不可归责性。民法上以过错责任为主要的归责原则,当事人对于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所造成的损失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可归责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当事人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

(3)、该情势变更发生在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情势变更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完全履行之前,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或者是履行完毕之后。

(4)、继续履行合同会造成显失公平。所谓显失公平,是指非常明显的不公平,而不是一般的利益不等或者对价不均。即符合《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可以认定为显示公平。倘是已经履行的合同造成了显失公平,情势变更原则就不能适用了,因为情势变更原则只对于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间生效,无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

(5)、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后不会造成新的不公平。依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平原则,当事人之间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而进行的合同调整或者解除,倘调整或者解除合同的行为不足以衡平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更甚者若造成对方当事人的显失公平,则非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本意,更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因此,须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后进行的合同调整不会造成新的不公平,这是一个很基本的要件。

个人房产合同(篇4)

甲方(转让方):长治公路分局壶关公路管理段

乙方(受让方):壶关县紫壶蜂王食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甲方原壶关公管理段旧址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土地属于国家无偿划拨,房产属于长治公路分局壶关公路管理段所有,已颁发房产所有权证书,证书号为【壶房权城公 字第00043号】,故房产权属于甲方。

第二条 甲方对有偿转让闲置房产的声明甲方所有房产价值以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为原则,经长治公路分局领导研究决定,为扶持国家级贫困县的农业项目发展,特将闲置的原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有偿转让给“长治市农业龙头企业”壶关县紫壶蜂王食品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加工农副产品使用。

第三条 乙方购买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向甲方购买原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事宜而订立本合同。因壶关县公路管理段土地为国有划拨性质,依照土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买卖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所以不能计入房产转让买卖合同之内。

第四条 房产转让价值依据

依照现有国家资产评估价值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长治市佳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房产进行资产评估,并认可其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结论为:现有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总价值,合计人民币伍拾陆万陆仟捌佰捌拾玖元(566889.00),[明细见附件资产评估报告:固定资产——建、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后,乙方按照评估报告,一次性付给甲方,共计56.6889万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签订合同后,不得随意违约,如有违约行为,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第七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所在县土地局一份,公证处一份。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个人房产合同(篇5)

居间服务合同

出 售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受 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 间 方(以下简称丙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第一条 房屋座落:北京市区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三条 丙方作为提供房屋买卖经纪服务的居间服务公司,提供了如下居间服务:

1、 鉴于甲方出售房屋之意向,通过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出售方所售房屋发布广告、进行市场推广,搜寻潜在购房客户信息;

2、 向乙方推广介绍本合同标的房屋,组织乙方看房勘验,代收、转付乙方定金;

3、 依据甲、乙双方的共同委托,丙方利用所拥有的市场资源、人力资源向甲、乙双方报告订立合同机会;

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甲、乙双方订立《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及/或本合同;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妥善保管甲乙双方交付的各种证件、资料;

5、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助甲乙双方签署《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书》或《交易资金自行结算证明》;

6、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丙方可收取甲、乙双方交付的权属变更、贷款申请等所需资料,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或注销、贷款申请、税务登记、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相关费用标准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2.乙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书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甲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 元;

乙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31080 元,(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费用:□是, □否)。

上述费用双方应于签署本合同的当日支付。标的房屋交易过程中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费用,甲、乙双方根据政府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缴纳。乙方申请贷款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律师费、评估费、保险费、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等,由乙方承担并向相关机构交纳。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1、 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将相关权属变更、贷款所需全部资料交付丙方。

2、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已实际收取了乙方支付的定金贰 万元,定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权属变更后抵充房款,乙方支付的定金经由丙方划转给甲方的,丙方仅承担提供划转服务的义务,不是交付定金或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

3、 房屋交易款项的支付

3.1乙方采用如下第3.1.3 种方式支付房屋交易款项;

3.1.1乙方自行筹集款项,全额全款支付,无需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3.1.2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商业贷款方式支付;

3.1.3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

3.2甲乙双方采用如下第 3.2.1种方式划转结交易算款项

3.2.1自行结算交易款项,即甲乙双方自行约定款项交付的有关事宜并在本合同签署当日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证明》,无须丙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划转服务,上述证明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3.2.2交易资金监管划转,即在本合同签署当日,三方共同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协议》,以该协议的有关规定结算交易款项,该协议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为确保合同标的房屋交易及时、有效、合理的完成,甲、乙、丙三方根据合同约定及政府主管机关、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应尽事宜。丙方负责组织、联络甲、乙双方,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原租赁或买卖合同、身份及户口证明、物业供暖结清证明等资料,积极配合办理贷款申请、权属过户、房屋抵押登记等各项事宜,房屋抵押登记乙方应在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

5、甲、乙双方应在丙方处留有有效的通信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使丙方可以及时、畅通地联系买卖各方。如遇有通信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失效等,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丙方,丙方书面通知以根据甲乙双方提交的地址寄出挂号信或快递后3日视为送达。

第六条 合同各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因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各项费用(含信息服务费、产权过户费、贷款服务费),同时。守约方已经发生的税费及因贷款发生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承担。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达成交易。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及遇政府主管机关或贷款机构政策调整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本房屋交易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丙 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西里117号楼

经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个人房产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合作及经营方式

合作方式:

各方负责:

甲方:

乙方:

经营方式:

第三条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4、利润分配:

第五条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房产合同(篇7)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依据《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合肥市 区路 小区 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如有)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房款 元(其中房屋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剩余部分作为预付款)。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不得有任何除甲方以外的第三人主张该房产的合法权利,并不得在本合同签订后又与其他方签订关于本合同所记载的房屋的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须将房屋过户给乙方(包括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后可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六、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十日内,甲方应将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相关附属设施过户给乙方。

七、办理房产证过户所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但不包含甲方房屋贷款费用,且过户前甲方必须结清该房屋银行剩余贷款。

八、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即将该房屋交由乙方占有使用,同时,甲方须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附属设施的费用结清。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严格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须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同时返还乙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付定金。

十、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房地产管理部门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房产合同(篇8)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甲方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土地属于______,房产属于______,已颁发房产所有权证书,证书号为_________,故房产权属于甲方。

第二条甲方对有偿转让闲置房产的声明

甲方所有房产价值以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为原则,经领导研究决定,为扶持国家级贫困县的农业项目发展,特将闲置的房产有偿转让给“企业”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加工______。

第三条乙方购买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向甲方购买房产事宜而订立本合同。因公路管理段土地为国有划拨性质,依照土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买卖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所以不能计入房产转让买卖合同之内。

第四条房产转让价值依据

依照现有国家资产评估价值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佳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房产进行资产评估,并认可其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结论为:现有址房产总价值,合计人民币伍,[明细见附件资产评估报告:固定资产______建、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后,乙方按照评估报告,一次性付给甲方,共计______万元。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签订合同后,不得随意违约,如有违约行为,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第七条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所在______一份,公证处一份。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房产合同(篇9)

甲方:________房地产报社

乙方: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金额

代理费

20万以下

20%

20~40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房地产报社 乙方: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