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帮帮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范文网 > 合同范本 > 导航

货运代理合同模板

发表时间:2023-05-24

货运代理合同模板(通用9篇)。

为了能跟上公司发展的脚步,观念的革新带来行为的改变。因此无论遇到什么事情,签订合同才是保障权益的根本,一份正规的合同由哪些内容组成呢?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货运代理合同模板 篇1

甲方: 乙方: 工商注册号: 工商注册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关于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进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费用结算等方面代理

业务,共同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责任与范围

1.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订舱时,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的货运委托书(要求是打印件),委托书应明确标明乙方订舱本身单位名称、乙方公章、电话、传真、联系人、运输条款和费用承付方全称等业务操作必须的内容。委托书内容应如实注名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名称、运价和特别要求条例。

3.货运委托书必须在受载运输工具截单日前交给甲方,给甲方留有足够的操作时间;甲方收到乙方的委托书后应尽力办理订舱业务并及时向乙方通知订舱情况。

4.乙方订舱后,应及时提供有关进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单、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以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的正本文件。乙方所出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的物品。危险品出运必须事前向甲方书面申明,在取得订舱认可之后必须提供相应的单证并按照相应的危险品操作规程才可以安排出运。乙方若有隐瞒货类,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

5.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要盖公章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以方便甲方做出及时更改减少费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通知过迟而产生的责任、风险、费用亦由乙方承担。若货物已经进港或已离开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要求。

6.乙方托运的货物如因自身造成的原因退关,乙方仍需支付甲方因前期操作而产生和垫付的各项费用,如:报关费、运输费、仓储费、移箱费、查验费、滞箱费等等。

7.正常情况下,甲方不负责货物运输内陆段以及海空运段的保险业务,乙方如有书面提出,甲方可以代为办理,并具体书面确认结算。

8.在业务操作中,由甲方自身的操作失误导致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二、提单签发及其风险责任

1.由承运人及其代理签发的提单,甲方不承担任何的风险和责任。2.由甲方签发的提单,甲方只承担提单条款规定的风险和责任。3.乙方代表甲方签发提单的,乙方将承担所签发提单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4.特殊情况,乙方要求倒签或者预借提单,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正本书面保函和相应的单据(如信用证等),甲方征得承运人同意后方可以办理。

三、费用收取

1.海运费按照具体情况、具体书面确认内容结算。2.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制度,海运费一律以美元现汇结算。

3.人民币的包干费用按具体情况、书面确认结算。其他额外费用如:海关查验、退关、滞箱费等,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收费。

4.甲方有义务在在船开前及时向乙方提供对帐单,乙方请在2个工作日内核对并书面确认清单上所列内容。

5.乙方订舱发生的海洋运费以及相关的人民币费用按照 种方式结算:

(A)月结帐并抵押真实可信的空白支票给甲方: 乙方每月以月结帐的方式和甲方结算所有的费用,即每月10日前乙方将上月(1-31日)应付的所有费用汇付甲方帐户予以结清。并附上所付费用的发票号码,以便双方对帐。

(B)付款买提单。

(C)航次结帐并抵押真实可信的空白支票给甲方:乙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和甲方结算所有的费用,即在实际开航日后30天内将该航次应付的所有费用汇付甲方帐户予以结清。并附上所付费用的发票号码,以便双方对帐。

6.凡由乙方指定由第三方付款的,发生拒付、少付、延期支付等事宜,乙方仍负有支付的义务。

7.若乙方未按此协议签定的有关条款及时付清费用,甲方将以行业惯例善处所尽事宜,可扣押任何一票经甲方定舱之提单或者其他有效单证,并有权对甲方委托出运之任意一票货物行使留置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中止此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条款,实行款赎单制。

8.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果承运人临时更改费率、附加费、其他应急费用,涉及本协议的有关运价也做相应调整,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

四、协议修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通知另一方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者补充内容双方未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五、协议终止

1.如遇乙方未按照协议内容准时付费,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协议,并于目的港暂扣货物及国内暂扣乙方所有的单证和国内未出运货物,直至乙方结清费用为止,扣货、扣证期间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2.预终止本协议一方,应提早一个月电话确认及正式书面通知另外一方,双方同意后签字,协议终止即刻生效。

3.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应继续承担原协议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但尚未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六、其他

1.承运船公司提单和运价条款,以及双方签署的有关协议或者协议附件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内容,双方均应向第三方保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4.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原有的货运代理协议自动终止。

5.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署,自甲方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若任何一方对此协议有异议,请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以昭信守。

甲方: 公章:

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 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

货运代理合同模板 篇2

合同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货运委托人):联想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乙方(货运代理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第项事宜:

a.代理铁路货物托运(含铁路快件、中铁快运);

b.代理航空货物托运(国内各航空公司);

c.代理铁路货物取货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事宜时,应认真准确填写乙方所提供的《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并由乙方签收,该《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一式联,甲方执联、乙方执联、执联。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应当明确告知乙方待取货物的名称、数量(件数)、预计到货日期并填写乙方代取货物所必需的单证或凭据。

4.乙方指派为与甲方货运代理事宜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之间一切有关货物代理事宜,包括有关单证的签收、货物的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的结算、赔付的处理等。该代表变更时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乙方应全部承担。

二、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合144443500.doc 1

同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即使本合同终止,该保密条款对乙方仍然有约束力。

4.若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约定,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另行

支付赔偿金,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1.委托费用包括包装处理费、货物至起运车站或航空港的短途运输费、手续费和货物从起运地至到达地的运输费用以及其它办理托运货物所需费用。2.委托费用的计算方式为: a.代理铁路货物托运费用:b.代理航空货物托运费用:c.代理铁路货物取货费用:3.甲方按照以下方式与乙方结算委托费用: a.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委托费用;

b.委托费用按照甲方实际委托乙方的工作量,以已经履行完毕、收货人已经签收的《货运单》或《货物托运书》为依据进行结算;

c.乙方首先就待结算费用向甲方开出具体明细清单,甲方应于日内审核完毕,并通知乙方准备发票,甲方在接到乙方开出发票后以方式付款。d.若无特殊情况,所有结算工作应在每月15日前办理完毕。

e.乙方必须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30内与甲方办理结算,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及时通知乙方装货,告知乙方货物名称和数量、装货时间、地点。2.准确填写《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对所填内容负责。3.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需的相应文件、单证。

4.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提供代取货物所必需的相关文件或凭据。5.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6.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7.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

8.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代表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能与甲方积极沟通、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下的代表或工作人员。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以甲方名义办理铁路托运、以乙方名义办理航空托运。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转交第三方办理。3.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提货当日内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完毕并办理托运。

4.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的包装标准,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应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

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办理托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6.对于铁路托运货物,乙方保证自甲方交付货物后3日内到达甲方指定目的地(广州4日、乌鲁木齐5日)

7.对于航空托运货物,乙方保证自甲方交付货物后2日内(不超过50小时)到达指定目的地。若逢恶劣天气影响航班,不能按时到达,乙方应于航班推迟信息发布后1小时内提前通知甲方。

8.乙方应当保证甲方托运货物的运输安全,对甲方托运货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有责任避免甲方托运货物与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混装。9.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10.收货人提货时,乙方应提醒其检验货物数量及质量。

11.乙方有责任要求收货人以书面形式签收货物,若乙方未能提供收货人的书面签收证明,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委托费用。

12.收货人拒收货物的,乙方应了解收货人拒收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指示处理。若收货人有正当理由拒收,且该拒收是因乙方责任所致,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取货物时,应当在货物到站后

日内提取,并应在取货当日将

代取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在提取及运送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代取货物安全及包装完好无损。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支付委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万分之四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起运甲方托运货物,或者甲方托运货物逾期到达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完成工作的违约责任,按照每日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乙方费用中扣除。如果因乙方逾期完成工作造成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经济损失的,还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代甲方从车站提取货物并送至甲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保管责任及应付费用,若因此造成损失的,应负责全额赔偿。

4.货运起运前,由于乙方装货不当,包括违反装卸操作规范、未对托运货物进行必要防护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5.托运货物在交付乙方后,收货人签收前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所造成的损失。除乙方可以证明是甲方故意造成的以外,乙方均应负赔偿责任。若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乙方还应积极予以补救并及时通知甲方,在获得甲方谅解后可根据情况免除赔偿责任。

6.收货人仅对货物进行数量及表面验收的,乙方仍应对在其责任期间内所造成的货物毁损承担赔偿责任。

7.货物发生缺少、丢失的赔偿以《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上载明的声明价格为准;货物损坏的赔偿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

8.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乙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或收货人,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还应承担逾期到货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9.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均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并且应在发生违约事实或赔偿因由之日起10内给付。逾期每日应加付待付款项10%的罚息。

七、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

2.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挂号信的形式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八、合同的解除

1.甲方可在书面通知乙方日后解除本协议。

2.乙方如果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委托事项擅自转交第三方达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4.协议解除后如尚有待结算费用,乙方须在单证,甲方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月月 2.本协议于北京市海淀区签订,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联想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授权人:

授权人:

乙方:

货运代理合同模板 篇3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订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填写的订舱单内容不准确、错误或不符合要求、没有注明特殊要求等而造成的任何货物、运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而承担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合同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箱人民币_________元/40箱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合同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合同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合同。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合同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除非甲方有明确的相反指示,为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并有权选择是否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为委托人这一事实。

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即可以为甲方代垫海运费、港口费用、关税及其他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十、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一、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合同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合同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合同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二、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四、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五、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六、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需承担责任的,均享受我国海商法赔偿责任限制和限额的规定。

十八、因本合同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九、本合同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乙方名称(盖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货运代理合同模板 篇4

公路货运保险合同争议案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您好!

本案系普通合同纠纷案件,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本所代理申请人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特此代理词提交贵仲裁委员会。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为上海某物流企业,承运保险标的为一批价值为10万元的货物。申请人在承运时购买了一份货运保险,保险公司为某大型财险公司。在运输过程中,货物遭遇突发意外,造成货物部分受损。按照保险条款,该货物受到保险公司保障,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由此产生的费用,致使申请人蒙受了损失。

申请人要求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保险公司拒绝履行。申请人依据合同条款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经过多次庭审,法院判决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申请人申请仲裁,现在本所代理申请人向贵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的主张

1. 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经过多次庭审,法院认为申请人没有证明货物损失的具体额度以及其产生的原因和范围,故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然而,合同中并未规定申请人必须陈述货物损失的具体额度以及其产生的原因和范围,而是规定只要出现货物损失,保险公司就有义务履行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申请人有权依据合同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2. 货物损失属于托运人的保证责任

申请人认为,货物损失是由于托运人的保证责任造成的。合同中规定,承运人不对货物的包装、装卸等造成的货损负责,但不免除托运人对其自身的保证责任。申请人在托运时并未查验货物,托运人对货物的真实情况以及可能引起的风险进行保证。故货物损失属于托运人的保证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向申请人进行赔偿,不能以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三、案件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保险法》

3.《海上保险条款》(TICC第1020号)

四、申请人的请求

1. 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向申请人进行赔偿。

2. 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仲裁费用。

以上是本所代理申请人的申请,希望贵仲裁委员会能依法公正裁决。谢谢!

货运代理合同模板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葡萄汁集装箱运输的发送代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委托,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运输要求和相关资料以及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2、将需要运输的集装箱液袋包装的葡萄汁及时地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交给乙方,货物须符合铁路运输要求。

3、已交付给乙方的货物或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一日由甲方住站人员通知乙方。

4、在装车过程中,甲方住站人员应协助乙方做好装车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甲方的运输要求,提前报请运输计划和请求车,并及时将货物迅速地发出。

2、及时向甲方住站人员通报货物发出的情况,并将有关票据交付甲方。

3、在本协议期内,如果运输中货物发生损失,由乙方协助甲方和铁路部门协商解决。

三、费用及支付:

1、经甲乙双方协商,葡萄汁、食用油、粮食类的`运输代理费:20英尺集装箱_元/组(包含装卸费、仓储费、站台费、磅费等装车皮前所有杂费),铁路货运大票中的费用及保险费全部由甲方承担。

2、装每批货物前,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乙方银行账号及时将铁路运费和代理费预付给乙方,如果甲方未按时给乙方支付铁路运费和代理费,乙方可不予请车。

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垫付铁路运费和代理费等费用,甲方应及时结清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根据乙方实际垫付金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乙方支付利息。

四、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_月_日至____年_月_日止。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传真:传真:

____年_月_日

货运代理合同模板 篇6

货运代理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中文全称:

英文名称:

办公地址:

公司负责人: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传真: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1)美元开户银行及账号:

(2)人民币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中文全称:

英文名称:

总经理: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传真: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1)美元开户银行及账号:

(2)人民币开户银行及账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海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适用范围

1、业务:具体业务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同意将该起货运代理业务全权委托乙方代理。

2、乙方将按甲方委托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代理甲方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 1

理进行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检、内陆运输、装船、文件交接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

二、职责范围

2.1甲方应填制内容完整、真实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传真或交由乙方订舱。委托书应列明甲方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注明所托运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2甲方应及时提供委托代理事项所需合法、有效的文件、单证。

2.3若甲方实际出运货物与委托书内容不符,或夹带国家规定禁止进出口之物品,甲方必须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处理该风险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

2.4如甲方需更改或取消委托事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确认,同时,依据乙方提供的费用明细清单及相关证明票据,甲方支付乙方已产生的实际费用。

2.5甲方应对乙方办理委托事项中发生的相关单据及时书面确认。

2.6当甲方为货运代理企业时,甲方同意承担其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等相关运输事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而不论该货物的实际托运人是否为甲方。甲方亦不得以实际托运人未支付相关费用为由拒绝支付以上费用。

2.7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书及时订舱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并根据甲方委托安排订舱、拖车、仓储、装箱、报关、报验、签单等工作。凡因甲方提供单据不及时、不准确,或船公司舱位已满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不能上船出运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联系有关各方,力争货物能装船或安排下航次出运,但乙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和费用。

2.8根据美国海关舱单预报制度, 甲方及时提供正确完整的舱单资料, 并委托乙方在装船前24小时向美国海关直接申报, 或通过船公司申报。乙方不承担因所申报资料不能通过美国海关查阅而导致货物延期出运或无法出运的后果。同时甲方同意承担因申报资料与实际货物不符, 或装船后更改舱单而导致的货物在目的港无法卸船, 海关查验扣货等一切风险、费用及责任, 包括美国海关罚金。

三、费用与结算

3.1运杂费按双方确认的费率计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费用确认单后立即进行书面确认并及时结清。同时,甲方同意将运费或杂费差价作为委托乙方的代理费,该差价的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海运、陆路运输等。

3.2协议期间,如承运船公司调整运费水平或增收附加费,乙方将按新调整后运价或

在协议费率基础上加收附加费后与甲方结算。

3.3甲方订舱发生的海运费及与此相关的国内操作费按种方式结算:

A)付款买单,即乙方在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前,有权留置甲方的所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和核销单,甲方承担留置期间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B)备用金结帐:甲方先汇付备用金至乙方帐户,乙方根据实际进出口货物的应付费用进行销帐,并签发提单。甲方在备用金不足时应及时将不足部分汇付至乙方帐户,否则,乙方有权留置包括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

C)航次结帐: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所有费用,即在实际开航天内将该航次应付的所有费用汇付至乙方帐户予以结清,并附上所付费用的发票号,以便双方对帐。

D)月度结算:次月日前结清上一月全部运杂费。

3.4当甲方欠乙方运费及其他费用折成美金达到时,甲方必须立即与乙方进行结算,而不论是否到了结算期。

一般乙方不接受甲方将美金运费折算成人民币支付,如甲方确有困难,则经乙方同意后,可按双方协商一致的汇率支付人民币。

3.5甲方对乙方处理委托事项发生的费用确认前,乙方有权留置相关单据。

3.6无论甲方是否为提单上载明的或实际的托运人,若收货人迟延提货的,因此在目的港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甲方和收货人连带承担,若目的港无人提取货物或拒绝提取货物则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3.7由于甲方原因而产生的提单更改费、重签费、电放费、船公司滞箱费、提箱费、还箱费以及单独征收的订舱费、港务局征收的移箱费、转船费、堆存费、海关商检查验费等额外费用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因结算时间原因, 乙方可在事后按实际凭证或相关证明单独开具发票向甲方收取。甲方应于收到上述发票后5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3.8甲方若不能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支付运杂费,乙方有权通知承运人/目的港代理暂缓交付货物,或留置提单或货物,或留置外汇核销单等相关单据,或留置甲方其他委托出口货物相应的运输单据,直至甲方付款。留置期间发生的额外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支付。

若甲方逾期付款,甲方同意每天按欠费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意若连续三周以上未委托乙方订舱,需付清在此之前所有已发生的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单证。

3.9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及第三人代为收转任何费用,甲方自行承担此类的支付风险。

3.10如甲、乙双方约定由收货人或者其他第三方支付上述费用,在收货人或者该第三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支付上述费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不得以该约定为理由拒绝支付。551336.COm

四、协议终止

4.1如遇甲方未按本协议条款准时付费,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4.2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4.3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之义务与责任。

五、协议修改及生效

5.1本协议生效后可经双方共同协商修改并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本协议签订日前,甲方对乙方有未履行的债务的,甲方应结清所有费用,本协议方生效。

5.3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一年为限。

六、法律与仲裁

6.1本协议签章以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为凭。

6.2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3协议双方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为大连。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其他财产损失。

本协议于年月日于签订。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货运代理合同模板 篇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验、装箱、拆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空运运费等相关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海运、空运运费、包干费及乙方因办理委托事项而垫付的其他费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全和有效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专门订舱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配额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拆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及相应费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内容不实等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此而对第三方履行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同意赔偿给乙方。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等与甲方所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预报不构成甲、乙双方对航班、船舶驶离港、抵港等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双方办理有关订舱事宜等的参考。

七、根据业务的需要,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空运运费、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前述款项及费用可采用包干费的形式进行结算,也可在包干费外另行结算。甲方同意以双方确认的金额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与第三方结算完毕作为付款的抗辩。

八、乙方应积极、谨慎、安全地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对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货主的原因而在超过截止接单日要求加载货物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于所委托的运输方式要求及货物的特殊属性。如果甲方的货物对运输、储存、装卸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托单上注明。否则,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甲方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有更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因变更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具体事项,根据甲方的每票委托书而定,具体每项业务的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期限,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与甲方核对上个月帐单,甲方须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上月发生的所有款项.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义务和依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根据国际相关公约或提单背面条款为准。

十六、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一年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代理合同模板 篇8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 XMxx 甲方: 地址:

乙方:深圳市xx厦门分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益路xx楼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国际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货运业务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出口货运事宜时,应向乙方提供出口货运委托书及其他能使乙方完成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所必须的单证。2.甲方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

3.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等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指派特定的业务人员为办理甲方的出口货运事宜的联系人,代表乙方为甲方办理货物运输的相关事宜。

2.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的货物包装,可以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承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4.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出口货运委托书的内容及要求,办理代理订舱配载及相关出口货物的装箱、报关等货运代理事项,并及时将配舱回单交甲方,以便甲方安排有关事宜。

5.甲、乙双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对各自的疏忽、失职或故意行为而造成的各自损失和承担的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三、费用与结算

1.付款方式、时限由甲乙双方参照行业惯例协商确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运价。2.甲方应按与乙方约定的期限付款,否则乙方有权留置单证或货物。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由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管辖。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结算账户: 厦门中行xx USD:41825839xx2 /RMB:429958369xxx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深圳市xx分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货运代理合同模板 篇9

公路货运保险合同争议案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

我作为原告方代理律师,谨向尊敬的法庭提交我方在此次公路货运保险合同争议案中的代理词。

本案的关键在于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前并未明确告知被保险方险种豁免责任的范围,造成了被保险方在遭受货物受损的情况下以为自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而保险公司在事后则默认豁免的范围涵盖了该损失。

我方认为,保险公司未告知被保险方豁免责任的范围存在过错,并维护以下几点。

第一,保险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对被保险方进行充分的告知义务。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向被保险方告知保险的内容和相关责任范围,以及可能豁免的责任类型和范围。然而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没有对被保险方进行充分的告知,导致被保险方在承保之后对自己的保险权利不理解,而一旦遭受货物受损就产生了对保险公司的诉求。

第二,保险公司未公示豁免责任的范围,让被保险方无从得知。由于被保险方从未得知豁免责任的范围,所以在遭受损失之后的理赔过程中,就产生了对保险公司的诉求。这就是由于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前未明确告知被保险方险种豁免责任的范围,从而导致了被保险方在承保之后对自己的保险权利理解不清晰的情况。

第三,保险公司未对有潜在风险的客户进行特别告知。对于某些特别情况的客户,保险公司应该在承保前进行特别告知,以避免类似的纠纷的产生。但是,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未对承运商这一有潜在风险的客户进行特别的告知,导致了被保险方对自己的保险权利的不理解,在货物受损之后产生了诉求。

在此基础上,我方认为保险公司应该为此出现的各种纠纷负责。我们维护了以下几点:

第一,保险公司需对被保险方的货物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由于保险公司在承保前未明确告知被保险方险种豁免责任的范围,使得被保险方在遭受货物受损的情况下产生了对保险公司的诉求,从而使得保险公司需要为被保险方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保险公司应该公开豁免责任的范围,使得被保险方能够明晰自己的保险权利。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未对被保险方明确告知豁免责任的范围,导致被保险方对自己的保险权利理解不清晰。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保险公司应该公开豁免责任的范围,以便被保险方及时了解相关责任。

第三,保险公司需要对受到影响的被保险方进行道歉和赔偿。由于保险公司在承保前未明确告知被保险方险种豁免责任的范围,所以被保险方产生了一定的诉求。作为赛保人,保险公司需要认识到该公司在这一事项上存在缺陷,并对受到影响的被保险方表示道歉和赔偿。

从上述论点和法律依据不难看出,保险公司在本案中存在明显的过错。为此,我方要求法庭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本案,以维护我们的权利,同时也为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