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帮帮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范文网 > 合同范本 > 导航

合同赔偿

发表时间:2023-02-12

合同模板赔偿(精选7篇)。

随着人们越来越热衷于用法律解决问题,如今在交易时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签订合同。合同在拟制时有哪些方面可以注意?经过整理,栏目小编为你呈上合同模板赔偿 ,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合同模板赔偿 篇1

提前解约可获经济补偿

典型个案:

番禺区王先生与公司签订三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今年4月31日,由于各种原因,公司提出与王先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王先生同意了,他咨询自己可拿到多少经济补偿金?

维权指导:

由于单位原因提出与劳动者解约,单位一般都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没有疑问的。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以往的规定进行了多方面完善补充,因此在计算标准上,往往要考虑跨2008年的问题。如果是2008年之后签订合同,直接按《劳动合同法》的标准计算。王先生的个案中,存在分段计算的问题。

在2008年1月1日之前,支付经济补偿金适用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之后,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王先生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工作1年3个月,根据原规定应当得到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31日工作两年4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应当得到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两者相加,便是其应得的总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也有补偿金?

典型个案:

白云区某公司职员李先生2006年与公司签订了5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本月底就要到期。近日,公司书面通知李先生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李先生问:劳动合同期满,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维权指导:

合同期满,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这体现了企业对长期服务员工的一种补偿机制。这一经济补偿金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算的,其标准按一年一个月工资计算。

上述李先生自2006年与公司签合同,按相关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算到今年5月份合同期满,共两年零5个月,他可获得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不称职被解约有无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典型个案:

广州市越秀区某公司职员罗小姐已经工作多年,公司新调任的部门经理来了之后,提出很多新思路,由于罗小姐文化素质不高,适应不了。公司认为,罗小姐工作能力跟不上新要求,属于不称职,以此提出要与她解约。罗小姐咨询: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维权指导:

这方面,《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因不胜任工作而被解约,需要经过培训、调整的过程,并且要提前30天通知。这是防止用人单位滥用不称职的理由随意解雇劳动者。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体现了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利益的适当保护,也是合理的。

因此,上述罗小姐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其标准可参照上面的案例进行计算。

小结: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想必大家看了以上三个案例以及维权指导后就知道了如何去就解决了。

合同模板赔偿 篇2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医疗费。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

2、误工费。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3、护理费。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20xx年按每天50元。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 、法医鉴定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治疗费。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

10、营养费。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医疗机构的意见。

11、住宿费。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2、交通费。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3、法医鉴定费。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5、财产损失。它是工伤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到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

伤风险。

合同模板赔偿 篇3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_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买__________住宅楼,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2、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__________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5、乙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逾期交房________日,对照(_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模板赔偿 篇4

2000年12月4日,被告北京某电视台、湖南电视台某频道《南北笑星火辣辣》节目组与原告刘某签订聘请主持人合同书。合同条款如下:(1)甲方(北京某电视台、湖南电视台某频道《南北笑星火辣辣》节目组)聘请乙方(刘某)为大型综艺喜剧栏目《南北笑星火辣辣》(每周一期,总长度50分钟)的主持人,乙方在节目中的著作权、肖像权及人物、服饰造型等二度开发利用权均归甲方所有。(2)甲方节目原则上每半个月录制一次,每次录二期,录制时间为两天,全天候彩排一天,录制一天(节目录制的具体时间双方事先议定)。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彩排和录制地点,不得随意变更和借故延误甲方节目的正常录制和播出。(3)为了保证节目达到一定的艺术质量,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的节目策划和创作(主要是主持人串词的设计),并根据节目需要不断完善自己的主持水平,整体上体现较强的喜剧风格,服从和努力实现总导演的创作意图。(4)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暂定为一年(2000年12月19日至20xx年12月19日),若双方合作愉快均需考虑优先续约权。(5)甲方按人民币8000元/期支付乙方劳务酬金。录制一期结算一期。(6)若节目在北京录制,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交通费;若节目需要在北京以外的地方录制,甲方负责报销乙方往返的交通费用,节目排练和录制期间的食宿开支,由节目组统一安排。其他开支费用均由乙方自理。(7)甲方保证在节目彩排和录制前一星期送达乙方有关节目的策划文案和台本。(8)乙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借故任何理由(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违反本合同。否则,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的节目正常录制和播出,乙方需赔偿甲方节目100%的某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政治影响。若甲方违反本合同,则亦赔偿乙方某损失的100%。(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法律纠纷,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10)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至20xx年4月初刘某共录制节目13期,节目组按合同规定支付了13期的报酬。

但在录制完第十三期节目后,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履行问题发生分歧,中止了合同的履行。20xx年4月19日,刘某的委托代理人就北京某电视台、湖南电视台某频道的违约行为发出律师函进行交涉。刘某于20xx年5月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称:2000年12月4日,我与两被告共同成立的《南北笑星火辣辣》节目组签订了《聘请主持人合同书》,由节目组聘请我担任大型综艺喜剧栏目《南北笑星火辣辣》的主持人,该节目每周播出一期,每半个月录制一次,每次录制两期;双方合作期限从2000年12月19日至20xx年12月19日,节目组按人民币8000元一期向我支付劳务酬金,录制一期结算一期。双方均不得借故违反合同,否则赔偿对方的某损失。在签订聘请合同后,我为支持与配合节目组的工作,推掉了很多其他节目的邀请和演出机会。节目播出后,获得了广大观众的喜爱,收视率一直排在众多节目的前列。

但在录制完第13期节目后,节目组在没有任何理由并且没有给予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擅自更换了节目的主持人。节目组作为签订合同的一方,没有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擅自违约,给我造成了巨大的某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因节目组严重违约,原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故现要求两被告赔偿某损失31 2万元,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

北京某电视台答辩称:我方严格履行了合同,不存在违约行为。该合同并未约定刘某为该节目的惟一主持人,也未约定必须录满52期节目。刘某在录制节目过程中,不积极配合工作,违约在先,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双方合作出现纠纷的情况下,我方多次与刘某联系要求履行合同,但均被拒绝,不得已我方更换了主持人,过错完全在刘某一方。刘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无法律依据。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湖南电视台某频道答辩称:双方签订的聘请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刘某为节目的惟一主持人,而且在实践中,该节目一直存在两个主持人同时主持的情况。合同约定节目每半个月录制一期,其用意是在有特殊情况时,将对节目主持人进行变更。因此,合同并没有约定刘某必须录满52期节目。给付报酬的方式是录制一期结算一期,而刘某在录制了13期节目后,未向我方提供过任何劳务,仍要求支付报酬,没有道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方一直按照约定按时支付酬金,为节目的正常录制、播出及双方的合作做出了努力。但刘某却不能依照合同的约定参与节目的策划和创作,没有为达到节目艺术效果做出应有的努力,同时在录制节目期间突然要求出国,打乱录制计划,致使我们不得不临时更换主持人。后在双方合作出现分歧的情况下,我方曾以各种方式积极主动地与刘某联系,力图实现合同目的,但刘某却拒不接受我方提出的任何解决方案,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综上,我方没有违反合同约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另刘某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于法无据。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

【审判】

在诉讼期间,湖南电视台某频道的委托代理人于20xx年6月26日分别用信件和传真的形式向法院和刘某的代理人表达了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的内容。20xx年8月6日,湖南电视台某频道的委托代理人用传真的形式向法院和刘某的代理人承认其违约,并提出了解决纠纷的调解方案。

海淀区人民法院还查明:《南北笑星火辣辣》节目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两被告承担。北京某电视台已合并到北京电视台,但其相关法律手续尚未办理完毕,诉讼期间北京某电视台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两被告《南北笑星火辣辣》节目组与刘某签订聘请主持人合同书,系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根据湖南电视台某频道承认的事实,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中止履行协议是由于两被告《南北笑星火辣辣》节目组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院于20xx年11月判决: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两被告共同赔偿刘某某损失104000元。

二、驳回刘某要求两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10万元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一审判决,未上诉。

【评析】

一、关于合同的性质问题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聘请主持人的聘用合同。根据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方式是分阶段、分次数持续一年内履行完毕,即刘某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根据合同的要求主持节目,两被告组成的节目组对刘某主持的节目进行录制并播出后,按合同确定的标准向刘某支付劳务报酬,因此,该合同的性质是继续性履行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和主持节目的特点,应当能够认定刘某所主持的每一期节目,虽然同合同约定的其应当主持的52期节目具有形式上的连续性和整体的一致性,但每一期节目的内容是不同的,各期节目的内容没有内在的连续性,是能够独立存在,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单独作品的性质。也就是说,根据双方约定,刘某每主持一期节目,如果播出,两被告即应当按合同的约定向刘某支付报酬;刘某未参与节目的策划和主持录制节目,则两被告不应当向刘某支付报酬。这体现了等价有偿、按劳取酬的原则。在审理该案时,合议庭认为,由于刘某所主持的每一期节目都能够独立存在,合同约定的连续主持节目的内容不能否认合同内容中每期节目所具有的独立性。如果合同的内容是分阶段、分期限能够单独成立独立完成,合同履行中某一阶段上的违约并不影响合同的整体效力时,继续性履行合同的违约方仅应对已过履行期限而未履行的合同内容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对期限尚未届满的合同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本案合同的内容和聘用合同的特点,两被告与刘某履行合同至13期时,因发生纠纷而中止合同的履行。诉讼中,两被告要求刘某继续履行未到期限的合同内容,但刘某拒绝继续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内容,因此,刘某以两被告违约,应当按合同的约定赔偿其尚未履行的39期节目的某损失31.2万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违约方同意承担违约责任并表示愿意继续履行未到期限的合同内容,而且该要求如果能够实现双方的合同目的时,各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及于期限未到的合同内容。也就是说,合同履行期限未到前,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内容,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应是已过合同履行期限而未实际履行的合同内容。一般来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都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期限或方式,在合同的履行期限未到之前,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履行期限前发生的违约只是一种可能或预期的违约,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只是一种期待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本案双方当事人按合同录制并播出13期节目后发生纠纷,两被告节目组在未通知刘某录制节目,也未通知刘某是否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另行聘请他人主持节目。20xx年4月19日,刘某通过律师与两被告节目组就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商,因协商未果,刘某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湖南电视台某频道的委托代理人于20xx年6月26日分别用信件和传真的形式,向法院和刘某的代理人表达了愿意在按合同内容承担违约责任的基础上继续履行合同的意见,但刘某拒绝继续履行。

对于刘某的赔偿请求,合议庭认为,由于两被告的违约行为,使刘某未能履行到期的合同内容而造成的某损失,两被告应当按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合议庭根据双方协议第八条并结合协议第五条甲方按人民币8000元/期支付乙方劳务酬金。录制一期结算一期的内容,确认赔偿对方某损失的100%,是未录制节目的数量可获报酬的损失。两被告在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前,有13期节目未按合同规定通知刘某主持,其应当按每期8000元的数额向刘某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此,本院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刘某某损失104000元。

同时,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对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合同是继续履行还是解除进行约定,因此,根据本案合同的性质和履行方式,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后,其愿意继续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而刘某则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对此,刘某无权要求两被告向其赔偿完全履行合同后可实现的利益。

二、关于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失。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失的赔偿范围限于对自然人人格权的侵害。也就是说,精神损害赔偿的基础是因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自然人的人格权利造成非法侵害,致使被侵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时,自然人可以通过司法手段来维护自身的人格权利,在要求财产赔偿的同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在合同纠纷中,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主要是财产损害,财产损害以财产予以填补,受到损害的一方足以得到补偿,不应再有精神损害。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交付的合同标的存在瑕疵,致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可能出现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责任竞合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的违约责任要求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也可以基于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事实,按侵权责任要求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只有以侵权主张赔偿时,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因此,在违约责任中主张精神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世界各国中,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中,都认为违约责任的赔偿中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有少数国家虽然规定在违约责任中可以主张精神赔偿,但应当以侵权赔偿的方式主张精神赔偿。

在本案中,北京某电视台、湖南电视台某频道组成的节目组的违约行为虽然可能给刘某的社会评价产生影响,但在合同之债中并不存在精神赔偿问题。因此,刘某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10万元,于法无据。

责任编辑按:

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聘用主持人合同的法律性质实为劳务合同之性质。劳务合同是以一方给付一定内容的劳务,另一方付给一定报酬为标的的合同,故而为实践性之合同。所以,给付多少劳务,取得多少报酬;不给付劳务,即不能取得报酬,应是处理劳务合同的基点。但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致劳务合同中止履行或终止履行的,守约一方所取得的应是依违约责任计算的违约损失,而不是依劳务报酬标准计算的劳务报酬损失。原告所提出的31 2万元损失,即为尚未录制的39期节目的劳务报酬,因其并未给付39期节目的主持劳务,故不可能按此计算其损失,只能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

同时,本案聘用合同在履行方式上有其特点,为分期独立履行、独立取酬(录制一期结算一期),故而本案合同实为多个相同合同的集合体,是用起止期间串在一起的。据此,违约是可以分别计算的,且前面的违约并不影响后面的履行。在无论什么原因造成履行中的中止的情况下,任一方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尚未履行的部分,对方拒绝履行的,因失去了履行的基础,则因此造成合同终止履行。在此情况下,拒绝履行一方即不能再要求享有合同履行下的权利,只能向造成中止履行的对方追究中止期间的违约责任,原告在本案中享有的权利只是如此。

合同模板赔偿 篇5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总之,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经常发生的事,有时是单位不续签,有时是劳动者不续签,不管是哪方不续签,这时候劳动者最为关心的就是经济赔偿的问题。相信大家看了上文,应该了解了哪些情况需要赔偿,哪些情况不需要赔偿。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的法律常识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合同模板赔偿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乙方处工作,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生工伤,导致肺叶被切除一叶、气管断裂以及身体多处骨折,未进行伤残鉴定,事发后甲乙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现就赔偿事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一次性解决问题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在本协议签订后个自然日内,向受害人甲方支付赔偿款共计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此赔偿数额是对甲方因本次事故导致的所有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二、若乙方未按照协议中的金额支付费用,甲方就后续产生的后续治疗费、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全部费用,有权向乙方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

三、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满意,现一次性了断。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模板赔偿 篇7

乙方:

性别:(男/女)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护照号):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的员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双方本着事实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当地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伤详情

1、乙方系甲方职工,乙方于年月日在由于发生工伤事故。

2、依照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对工伤的发生事实、定性和处理结果都有清楚的了解。

第二条赔偿

1、甲方在事故发生后采取了积极的治疗措施,已经支付等费用共计元人民币(大写:)。

2、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本协议签订前甲方的相关费用支付、工伤保险基金的适用等情况,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赔偿费用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双方清楚并同意前述赔偿费用包括:(1)医疗费;

(2)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如乙方主动提出离职,甲方应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生活护理费;

(6)交通费;

(7)住宿费;

(8)康复治疗费;

(9)辅助器具费;

(10)安家补助费;

(11)供养亲属抚恤金。

3、双方约定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赔偿费用,甲方应在一次性向乙方结清前述所有赔偿费用。

4、甲方将通过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前述赔偿费用,乙方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第三条赔偿费用的分配、处理

乙方收到赔偿费用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留足后续可能发生的治疗、康复、生活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承担,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劳动关系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双方的劳动关系的约定为:。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如下:

(1)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

(2)甲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约束力。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如下:

(1)乙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来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事项,并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乙方保证在收到前述赔偿款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补偿;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约束力,且本协议系双方就工伤事宜的一次性最终解决方案,乙方不再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赔偿费用,每迟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

第七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按如下争议解决程序处理:

(一)甲乙双方将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二)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工会组织、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协商解决。

(三)若任何一方不愿或未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若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该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如因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失效、违法或无法执行,双方将立即进行协商,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2、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3、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应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协议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协议的授权文件。

4、本协议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5、本合同一式份,劳动部门备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