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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协议范本

发表时间:2023-04-16

顾问协议范本(集锦6篇)。

随着人们的观念不断转变,在很多的地方都不可避免的用到合同,要想更好的提高信誉度,签订合同要提前完成。那么你知道应该怎么拟制合同吗?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顾问协议范本(集锦6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顾问协议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诚信合作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部智力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特邀技术顾问,乙方愿按本协议内容与甲方合作。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技术顾问,乙方协助甲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技术研究、产品研制和开发、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培训、技术保密方面,给与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为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三、工作方式

(1)乙方采取兼职、不坐班的工作方式。甲方在日常生产、研发工作中,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乙方的专业技术特长情况,邀请乙方参加公司生产、研发的顾问工作或具体课题开发。

(2)甲、乙双方保证通讯畅通,方便乙方平时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每年提供不少于6次的到厂技术服务工作(如参加甲方有关技术会议、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如需乙方参加甲方会议或负责培训的,甲方需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开会时间和会议内容(或培训时间和内容),以便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乙方无特殊原因,需按时出席相关活动。

(3)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相关的技术联络和信息收集,甲方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

四、顾问工作费用

乙方的工作费为每月_____元人民币(包括各项费用)。由甲方在每月18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发生差旅费、招待费等,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必须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有关规定。

五、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在甲方兼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不和乙方共享。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利益和结果,均由甲方自行持有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尽可能的为甲方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由甲方自行办理、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再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六、保密责任

1、乙方在兼职期间,承诺担当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位相对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承诺,在甲方兼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参与和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利益冲突的单位服务。不做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违约责任

乙方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并将相关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乙方可不再为甲方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方在要求乙方离职时,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准备,做好交接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泉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提交法院裁决。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

乙方:___

签订日期:年月

(签章)(签字)日签订地:

顾问协议范本 篇2

常年税务、涉税会计顾问协议书

台XXX顾字(200__)第______号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台州市XXX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特聘请台州市XXX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的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为本企业办理税务、涉税会计事务的常年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期限

为期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范围

(1)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咨询,最新税收政策释疑。

(2)办税实务指导、税收自查指导。

(3)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开展税法许可范围内的纳税筹划。

(4)指导企业处理涉税会计事务,解答疑难问题。

三、双方责任

甲方的责任:

(1)及时向乙方提供履行顾问工作职责所需要的协议、合同、章程、文件、凭证等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有关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致使乙方提供错误的咨询意见,从而招致第三方追究时,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为乙方委派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

(3)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用。

乙方的责任:

(1)咨询顾问意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

(2)对履行顾问职责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的限制而持续有效。

(3)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充分照顾到甲方的合法利益。

(4)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咨询问题负有及时解释的责任。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方式

1、乙方每月保证3至4次定期到甲方所在地接受咨询;临时咨询事项双方另行约定时间。

2、对甲方涉及到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需要乙方出面办理的委托联系事项,根据甲方的授权及时办理。

3、乙方在服务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他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顾问协议范本 篇3

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高级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业务及管理服务。

二、高级顾问的职责是:为甲方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受托办理有关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

2、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3、参与甲方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受托办理其他事务;

四、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资料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2、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乙方有义务保守在顾问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机密和有关情况。

3、乙方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4、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自愿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六、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万元。付款时间为:付款方式为: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顾问协议范本 篇4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0x年x月xx日于中国武汉签署。

甲方:天下迪(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大康集团公司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武汉博震大康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博震大康)为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通过对博震大康公司的控股,获得震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博震大康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双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始办理博震大康公司组建手续。

二、出资比例及支付

1、公司博震大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在博震大康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博震大康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博震大康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200x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乙方应XX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双方须按照各自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承担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博震大康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四、管理机构设置

1、博震大康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x名董事,乙方推荐x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博震大康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博震大康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博震大康公司因经营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博震大康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博震大康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博震大康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xxxx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投标保证金和注册资金);

(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震大康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人民币xxxx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在甲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

(4)与甲方共同制定博震大康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六条合作条件和前提

(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招拍挂条件设置相关工作,争取以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乙方借助其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土地招拍挂定金和摘牌后第一笔土地款由甲方出资80%,乙方出资20%,但乙方应不迟于3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方。

第七条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博震大康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八条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其他

1、没有或延迟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天下迪(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签字)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乙方:湖北大康集团公司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

顾问协议范本 篇5

委托方(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财务顾问目的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公司的财务顾问,为甲方提供财务核算方面的参考意见,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二、财务咨询范围

甲方各会计核算单位财务、税收、金融、证券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三、签约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了解财务咨询工作进度。

2、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为财务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乙方顺利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查询与财务咨询工作相关的资产及合同、协议、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

2、有权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有助于财务咨询工作的事项。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提供财务咨询的时间要求

在接受甲方咨询业务,取得必要财务相关资料后___________天内答复。

五、财务咨询的使用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内容,甲方在企业内部使用,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财务顾问费用

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双方议定收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财务顾问合同签订盖章后___________结清。

七、财务顾问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及人员,影响咨询工作进度和质量;未按约定范围使用造成损失的,不得追讨已支付的报酬,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甲方提出咨询内容,乙方不予答复的,应当承担退还部分报酬等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和转让有关甲方上市申报材料和相关材料的信息,并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如果甲方没有按前款规定支付应付的款项,甲方应按要求向乙方支付该笔款项从违约日起到实际支付日为止,每日万分之三的利息。

九、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顾问协议范本 篇6

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

甲方:电话:传真:

乙方: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电话:84715889传真:84528436

甲乙双方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接受聘请,经协商,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甲方指派为联络员,具体接洽法律事务。

二、乙方应依法履行职务,认真提供法律服务。

1、按《律师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

(2)、参与甲方重大经济活动,草拟、审查法律文书;

(3)、在甲方所委托的权限内(另签委托合同)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项目谈判以及非诉讼活动;

(4)、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2、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律讲座,对甲方的员工普及有关法律知识;

3、从事法律事务时,对所接触的商业机密或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三、甲方对所聘请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所从事的各项业务活动,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并给予应有的重视和支持。

1、全面及时的介绍有关法律事务方面的情况、资料、数据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2、委托乙方代理诉讼或非诉讼活动时,甲方应格守诚信义务,要如实、全面的反映事实真相,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和材料;

3、对涉及生产、销售或管理的商业秘密、机密或秘密及非商业的秘密、机密或绝密的事项负有声明的义务;

四、收费办法:

1、根据《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甲方向乙方支付年聘金元(人民币),在本协议签定后七日内支付年聘金(每年支付),逾期按百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3)、(4)项法律事务,按法律规定优惠收取费用。

3、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时,所需鉴定费、翻译费、档案查询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外地办理法律事务,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差旅费用;

五、本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30日,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有效期仍为1年;如有异议以书面通知为准。

六、本协议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可以补充或修改。

甲方:乙方: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

地址: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洗马长街88号(晴川码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刘彦庭

2xx月日2xx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