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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居间合同

发表时间:2023-04-21

金融居间合同(精选5篇)。

随着人们逐渐学会使用法律时,合同的出现便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签订双方满意的合同是非常重要也是不可忽略的一步。制定不同的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金融居间合同(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融居间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重载高速公路。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118亿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亿元)。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2.5%收取20xx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20xx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优惠引资奖励税收控制在20%以内)。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20xx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利民先生监控(银行帐户开户时加签)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118亿)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帐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0.5%×20xx年=6%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帐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居间合同 篇2

一、总则

1、为规范期货居间人的居间经纪行为,维护期货交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期货市场秩序,控制市场风险,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是中州期货经纪公司确定居间人身份的依据,是期货居间人及期货公司在从事居间经纪时必须遵守的管理条例。

3、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居间业务的居间人(客服经理、投资经理)。

二、居间人身份及行为的确定

1、居间行为是指报告订立合同的信息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即是为投资者介绍订约或提供订约机会的人或组织,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资者与期货公司订立经纪合同时起媒介作用。

2、居间人因从事居间活动付出了劳务,有权向期货公司或投资者收取报酬。

3、居间人与签约其中的任何一方没有隶属关系。居间人既不是投资者与期货公司所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无权在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活动中表达自己的意志。

4、期货公司雇员帮助客户与期货公司订立合约的行为不属于居间行为。

5、期货公司的在职人员不得成为其他期货公司的居间人。

三、居间人管理

1、期货公司应对居间人的真实身份予以确认。

2、投资者应对居间人的真实身份予以确认。

3、居间人在开展居间业务前,应与有关期货公司及投资者签订居间合同,并据此行使有关权利,承担有关义务,接受有关制度的约束。

4、期货居间合同应体现的基本特征是中介性及有偿性,居间合同与《期货经纪合同》是两份独立的合同。

四、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居间人享有下列权利:

①可根据居间合同的规定为期货公司从事开发客户来进行期货投资或为投资者介绍期货经纪公司。

②可按居间合同的约定获取居间服务佣金。

2、居间人的义务。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②参照执行《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

③遵守期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④须遵守以下居间服务准则:

忠实准则: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忠实履行自己的中介义务,积极促成投资者与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不得阻挠妨碍投资者与期货公司的签约活动,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551336.com

告知义务:如实向签约双方告知有关签订合同事项,特别要向投资者阐述从事期货存在的风险,如提供《风险揭示说明书》等,不得故意隐瞒投资期货的风险或故意扩大投资期货的利益,不得做不实、误导的广告与宣传,更不允许进行欺诈活动。

不作为准则:不得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介绍、提供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的机会,不得为非法成立的期货公司或其他不具备期货经营许可的机构介绍客户从事期货投资。

禁止越权代理:居间人仅作为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信息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无权代理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若无客户正式书面授权书无权代理客户委托下达交易指令;无权代理客户委托调拨资金。

保密准则:居间人应按约定为期货公司保守商业机密,为投资者保守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或转递给他人。

不得隐瞒身份。

不得利用期货公司居间人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

不得以期货公司居间人的名义从事期货居间以外的经纪活动。

不得利用客户的资金、账户为本人或其他人从事期货交易。

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的。

不得以期货公司的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

不得在代理客户委托交易时,对其账户进行恶意操盘打成交量。

居间人所得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居间人自行负担。

不得有其他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的行为。

五、居间人的流动

1、居间人可以同时为一个或多个投资者服务,同时为一家或多家期货公司服务,但必须向被服务的投资者和期货公司披露真实情况。

2、居间人有自由选择居间服务对象的权利,但应服从签约公司根据本规定进行的规范管理。

六、居间人的档案管理

1、本管理规定签约公司应建立健全居间人的档案管理。居间人的档案管理应参照公司内部从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做好各项登记及备案手续,以备查询。

2、期货公司应对居间人及其介绍来的客户进行类别登记,以便进行业务统计及返佣核算。

3、居间人应向期货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①个人履历表。

②身份证验证后的复印件。

③一张2寸近照。

④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

七、对违约居间人的处理及通报制度

1、居间人发生违约行为时,期货公司有权对发生违约行为的居间人暂停委托、缓发、扣除部分或全部酬金、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合同。

2、居间人应认真按照本规定进行自律管理。发生纠纷时,应及时与有关服务方进行沟通,积极解决。违反居间合同及有关规定,后果严重的,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本管理办法的签约公司将共同抵制其在该地区从事居间活动。

3、期货公司发现与本公司签约的居间人出现恶性违规行为或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应及时向其他签约公司通报。

4、当期货公司之间的内部通报不能有效取得制止作用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制该居间人在本地区继续从事期货居间活动,并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在业界予以通报,同时向监管部门备案,请求监管部门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规范。

八、附则

1、本办法的解释权在中州期货公司。

2、本办法为加强期货交易居间人的管理所制定的临时性规定,中国证监会或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后,本办法自动失效。

金融居间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投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或者金融公司联系和安排约 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或者金融公司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 项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其他费用: ;

3、居间服务费为 ,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三日内一次性将此费用支付给乙方。

4、因居间服务,原则上不存在收费发票,如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则由甲方承担相关税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三日内,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额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贷款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居间合同 篇4

鉴于:

1、 乙方因项目建设缺乏资金,并获知甲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乙方完成融资,现委托甲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甲方亦获知乙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寻找,介绍出资方,甲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一条:委托事项

1、乙方委托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甲方接受乙方委托。

2、甲方应尽力为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与乙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委托甲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甲方接受委托时乙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乙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甲方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乙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对乙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6、乙方应配合甲方与金融公司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甲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乙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金额的2%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乙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乙方应在每一笔资金到位七日内支付酬金。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八向乙方支付罚金。

2、若甲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乙方签署出资合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支付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每一笔资金到位的七日内未将酬金、费用支付给甲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酬金、费用的两倍作为违约罚金。

第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可再续签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双方承诺

1、甲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乙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乙方不应要求甲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一份,甲方保存,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居间合同 篇5

以“高收益”为诱饵,为客户全权操盘;或是为博取手续费分成,不负责任地恶意炒单——日前青岛证监局的一份《关于谨防期货居间人损害客户利益的公告》,使得期货居间人的违规行为再度浮出水面,引发了市场的关注。

业内人士表示,居间人的问题由来已久,一方面其有存在的必然性,扩大了期货行业的影响,也满足了一些客户的理财需要;另一方面,其为了追求收益而进行的代客理财、频繁短线操作等行为,损害到了客户权益。因此最紧迫的是将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居间人管理尽早纳入监管轨道,改变期货居间人无人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

“代客操盘+恶性炒单”普遍

所谓期货居间人是期货公司聘用的非公司正式员工,为公司引荐客户,并从期货公司取得一定收益的中间介绍人。在期货行业,居间人的代客理财、频繁炒单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不要说居间人,就是一些期货公司员工过去也经常帮客户做单,”广发期货广州业务总部总经理黄良鑫介绍,有些期货公司将手续费与员工收入挂钩,这一考核方式就使得“越轨”现象时有出现。对于收入依靠手续费返还的居间人来说,代客理财的利益诉求就更强烈了。而一些投资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将其期货账户全权委托给期货居间人打理,使两者之间由居间关系转变为委托代理关系。

更有甚者,个别片面追求手续费的期货居间人采取了恶意炒单、短线进出、侵占客户资金等手段,造成了恶劣影响。青岛证监局在《公告》中提醒,广大期货投资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交易密码,防止别人窃取密码从而给自己造成交易损失。尤其不要受期货居间人“高收益”的诱惑,将资金委托给期货居间人代理交易,将期货账户全权委托给期货居间人。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切实防止期货居间人为了自己赚取手续费提成,不负责任地进行恶性炒单,从而给自己造成利益损失。一旦发现有期货居间人违规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

“期货居间业务其实是处在盲区里,”业内人士表示,有些居间人代客操盘一旦发生亏损,造成客户去监管部门投诉,反过来又会损害期货业的整体形象。“其实有些居间人是希望通过投资证明自己能力,也起到了帮助客户配置资产的积极作用,但道德风险也随之产生,尤其亏损后造成的影响很不好。”

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去年9月对辖区期货经营机构会员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去年客户对期货会员11起投诉中,涉及居间人代客操盘的占5起。

黄良鑫表示,现在期货公司在开户时都是把密码直接给客户,不会交给居间人,因此代客操盘的发生,“客户自己也有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