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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持协议书精选

发表时间:2023-05-01

股份代持协议书精选(6篇)。

随着大家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我们在很多的地方都会用到合同。合同会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大家知道合同写要从哪些方面写?小编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股份代持协议书精选”,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股份代持协议书精选 篇1

甲方(隐名股东):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X: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以及设立公司、分红等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

第一条设立事项

甲乙丙丁四方分别出资___元、____元、_____元、____元共同设立________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名义拍卖购买位于___________的房产,公司决定使用该房产出租赚取收益,所得收益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目标公司10%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丙方、丁X作为甲乙双方股份代持事项的见证者。

第三条委托行使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__________

1、由乙方依据甲方在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乙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XXX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双方特别明确,乙方未实际参与公司设立及运营中的任何事务,因此应本项委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如被追索而导致实际承担任何责任的,乙方均有权向甲方继续追索该等损失。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乙方配合将其代甲方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的相关手续,但必须提前XXX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__________

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

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__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第七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XXX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甲方持有的股权份额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拟转让乙方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6、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目标公司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转移代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经营不适当导致乙方承担任何责任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十一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丙方、丁X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悉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并确认上述安排有利于增进各方共同利益,如甲方后期愿意显名登记于工商系统及公司股东名册,丙方、丁X同意履行必要的配合手续(即对有关决议案持赞同意见)。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丁X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乙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丙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丁X: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股份代持协议书精选 篇2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受托人以合伙份额内部发行方式将所其持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中的_______%转让给甲方。

2、鉴于国家目前对______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合同如下:

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_______%,对应合伙企业出资_______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1、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_______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4、如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5、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2、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代持。

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_______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_______倍数的,以成交价的_______倍作为赔偿金。

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合同的约束。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合同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合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未经对方同意,合同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各方一致确认,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代持协议书精选 篇3

甲方: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XXX

乙方: 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人民币XX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X公司注册资本的XX%,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 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 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时间:20xx年X月XX日

股份代持协议书精选 篇4

委托人(简称甲方):张某甲,男,汉族,身份证号:___,住址:_________。

受托人(简称乙方):王某乙,男,汉族,身份证号:___,住址:_________。

    

鉴于:

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成立于__年__月__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__________,注册资本金:__元整,经营所在地为:_______。股东为__名,分别为___有目标公司__%股权,___持有目标公司__%股权。

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代持股权合同,供甲乙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代持股权基本情况

1.1甲方在目标公司持有__%(百分之__)的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__万元(大写__万元整),该股权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乙方同意代持。

1.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所代持股权的投资款(包括股权转让款)完全由甲方出资,只是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持有,故所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合同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分红等完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第二条 代持股期限、代持权限

2.1代持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之日或甲方书面提出解除合同之日止。

2.2委托权限如下: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上具名;

(2)由乙方代表甲方以目标公司的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由乙方代表甲方收取代持股权的股息或红利(甲方也可以直接收取股息或红利);

(4)由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出资款及支付方式

3.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后___日内将目标公司的__%股权对应的出资额(或股权转让款)以转账方式支付至如下账户:

目标公司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3.2甲方以非现金方式出资的,应当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相关所有权或者相关权利转移手续。

3.3订立本合同时如果甲方已经出资完毕的,由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出资凭据上签名确认。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作为乙方所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4.2甲方有权依照目标公司章程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利润、现金分红等,由此产生税费的,由目标公司依法代缴;

4.3如目标公司发生增资扩股、减资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或减资;

4.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者,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因办理甲方的委托事宜而需要支出的费用,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实报实销。

4.6甲方有义务根据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足额缴付出资款。

4.6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将所代持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1)乙方未按甲方的明确指示履行受托义务且损害甲方利益的;

(2)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

4.7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权转移到甲方名下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股权转让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签署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如根据需要,甲方需要以自己的名义体现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章程或工商登记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负责办理相关的过户、登记手续等(但目标公司过半数股东表示反对的除外)。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乙方代为甲方收取代持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如因此发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5.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第三人权利等。

5.3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的过程中,如涉及到目标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增资扩股、重大资产的转让、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借款、签署重大合同等表决事项,乙方应当立即告知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谓重大是指标的金额超过30万元的数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不得行使同意的表决权。

5.4如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婚姻纠纷、遗产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或者被分配的,乙方承认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乙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十日之内提供其他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并完成解封。

5.5乙方应当在收到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后及时将会议召开时间、表决事项等相关信息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未及时告知甲方导致甲方不能及时作出指示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每次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书面告知甲方,上述的特别事项应征得书面同意。乙方应注意保留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的书面文件(章程、议案、通知、决议、委托书等)并及时交付给甲方。

5.6如甲方提出乙方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以便甲方参加股东会的,乙方应当出具。

5.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适当方式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告知目标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甲方对此有异议的,可以以乙方名义随时委托专业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查账以便行使知情权,乙方必须配合并保障甲方的知情权。

5.9如目标公司进行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并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新增的股权归甲方所有,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六条代持股权的费用

6.1乙方在代持股期间的薪酬待遇由甲方决定。

6.2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代持股权的转让

7.1甲方可依照目标公司的章程转让乙方代持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转让事宜。

7.2若因股权转让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7.3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或者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的,乙方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也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保密

合同双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损失金额如果难以计算的,双方同意该金额不低于以甲方在目标公司出资额的10%。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9.2甲方通知乙方将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行约定,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10.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向乙方支付报酬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有权按照本合同第7.3执行。

10.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1、5.1、5.3、5.4、5.5、5.6、7.2条的约定,属于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代持股权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代持股金额(即章程认缴出资金额)20%的违约金。

10.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7、5.8、5.9条的约定,属于一般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将所代持股权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代持股金额(即章程认缴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

10.5本合同如果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甲方失去了股权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出资本金及代持期间未支付的分红或增值部分,或者乙方有义务转让涉案股权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办理相应的股权变更手续,以当初实际出资款折抵股权转让对价款。

(违约责任这块,出于代持股协议的复杂性和使用人的特殊要求,笔者没有展开写,只是粗略地写了一些。但这是合同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建议要使用本合同的读者,根据自己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的不同身份,聘请专业律师撰写,以便在既能顺利签署合同,又能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

12.1通知和送达。本合同双方(含负责人或联系人)的电话和通讯地址已经在本合同页首或页尾载明,双方均认可本合同中载明的电话和通讯地址(含负责人、联系人)和为关于本合同履行的的各种通知和法院诉讼(如有)文书的送达地址。

12.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约定,口头协议无效。附件或补充合同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的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2021年5月15日

股份代持协议书精选 篇5

甲方:___(实际出资人)

营业执照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______

乙方:___(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甲方与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__万元出资(该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的名义持有人,该出资为甲方实际出资。

3、乙方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相应的股权,并不收取报酬。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名下,所得的股权转让款项由甲方所有。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在乙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及公司,将所代持的股权,以甲方认可的方式转由甲方指定的人持有。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承担投资风险。

5、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为持有的股权及其所得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乙方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应无条件支持和按照甲方意见作出表决。

5、乙方在发生大额负债(人民币___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股权的安全和完整。

6、乙方明确知道,按照本协议约定所代持的股权,不属于自己的个人和家庭财产范围,并已经将上述的情况明确告知自己的继承人。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股份代持协议书精选 篇6

实际出资人(股东): (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 元; 出资的方式为: ;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 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以公司股东 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 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 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以甲方根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4、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

5、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6、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7、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 果及时告知甲方;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汇报;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比如转让“代持股权”时应承担的税收)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 所 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1、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因从本协议中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这些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3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份及与该股份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时,乙方均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 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的.转 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 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行为限制

1、乙方根据甲方提名,并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与代持股份期限相同,代持股份协议终止时,乙方应主动辞去董事职务;

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5、乙方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董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或)损害甲方、公司、 公司其他股东、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 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十一、代持股份报酬

1、代持股份、担任董事的报酬一并以董事报酬的形式加以支付,原则上,代持股份报酬已包含在内,不再单独计算;

2、董事报酬以每月元计算,按公司工资制度发放,但乙方同意将每月工资的 %作为忠实履行本协议的担保;

3、乙方如果确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一职, 可以按如下标准和方式领取报酬和提供担保:

4、除以上约定的报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事项或担任董事职务而要求任何其他的报酬;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据代持股份的约定而产生的,故乙方的全部报酬由本协议专门约定,乙方不再依据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报酬的要求。

十二、代持股份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但解除合同不应造成相对人的损失,如造成损 失的,应赔偿对方;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 30 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预通知;

(2)30 日内,乙方应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所有本应属于 甲方名下的一切权利, 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 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 律法规、章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3)30 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解除合同的预通知和正式通知内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进行。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2、乙方应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 均负有保密义务;

3、本第十三条所涉及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4、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十四、特别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 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预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十五、争议解决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 依据杭州市仲裁委的 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