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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发表时间:2023-05-22

关于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系列。

当我们初入职场开始工作时,合同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签订合同是我们在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有效合同应该怎么写?根据您提出的需求我为您搜集了以下内容:“关于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欢迎大家参阅本文!

关于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篇1】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合川规划馆 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建设地点在合川区。

1.甲方应在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出图时间双方另行协商。其中,设计效果图一式二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二份。如甲方未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则设计交稿时间顺延。年5月30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材料设备清单)。(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技术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4.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5.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关于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篇2】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做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并不得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如若使用,即按原约定设计费支付乙方。

1. 若设计单位仅负责设计不承担搭建工作,则设计费总额为若乙方负责设计并承包搭建工程,则设计费用总额为9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搭建费用另算且单独签订搭建工程合同;

2.本设计合同生效后整;乙方完成并提交甲方效果图文件后 三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设计费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 三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若乙方不负责搭建此工程则支付30万元设计尾款,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若由乙方搭建此工程仅付3万元设计尾款,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除本合同约定情况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守约方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之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义务以及向国家司法或行政机关缴纳罚款、其它可期待利益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1.本合同自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认可的合同附件、报价、建议书、工作任务书(单)、协议、会议纪要、工作清单、总结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传真件有效,如传真件与原件有误,以原件为准。

4.如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自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都匀市银河之都A、C栋人行天桥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 核批准的该项目设计图肆套,电子文档壹份。

三、设计费用期限及交付进度:

1、设计费用为一万元(壹万元整)人民币包干;设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十天内。

2、设计人按要求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图纸后,三日之内发包人认可,发包人认可后三日内支付60%设计费给设计人,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四、双方责任:

1、发包人协调设计人与该项目总设计单位的对接工作。

2、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 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范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5、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将根据损失的程度,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6、设计人必须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7、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篇3】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

(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帐 号:

银 行 帐 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 证 意 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鉴 证 日 期: 年 月 日

关于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篇4】

委托人(甲方):

住址:

设计人(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住址: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特委托乙方进行该设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步骤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暂定为_________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乙方完成全套设计图纸并交付给甲方时截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迟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流程: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同时支付设计款的______%,作为定金。乙方收到定金后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______元,乙方收到设计费后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______元,乙方收到二期设计费后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______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简明扼要的告知乙方,若甲方中途需要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四、乙方职责

1、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2、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并不得对甲方的要求进行较大修改,除非必要,应与甲方协商。

3、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五、设计费金额与支付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

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故延迟交付图纸,均视为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一日,处以设计费_______%的违约金。

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要求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支付定金的双倍赔偿给无过错方。

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交给建筑单位备案________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篇5】

发包单位: (甲方) 甲

承包班组: (乙方) 乙

甲方将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海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为了加强乙方安全生产责任性,项目部决定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支付甲方安全生产保定金 元,在工程完成后,退还乙方。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领导,各级专职或兼职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必须交项目部登记,必须严格遵守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并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做好对职工安全教育,每天上班前安全讲评,并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思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并做好对工人安全三级教育上交给甲方安全管理员存档,必须做好每位职工综合保险。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保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如有不安全隐患立即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符合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甲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中毒等事件发生。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保障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由于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负责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未尽事宜。

1、甲方制订制度,乙方必须遵守严禁在寝室内乱烧乱接,违反者必须进行处罚(200---500)。

2、寝室内严禁男女混乱,违者罚款(500----1000)。

3、严禁打架闹事,偷窃等违反社会治安条例。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的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4、各班组必须做好工完场清,做好各种工具.机械保养,清理工作,交还项目部。

5、乙方违反项目部安全生产规定,违障操作、故意破坏、娄教不改故造事再

进行处罚。

6、对以上违障及项目部开出的安全违规罚款单和整改单不整改娄教不改等情况进行处罚。从生活费扣住。

21.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是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 :代 表 (签字) 甲: 代 表 (签字)

地 址 地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关于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篇6】

工程名称:___工程地点:___

合同编号: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发包人:___

设计人:___签订日期: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设计人:__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 2·2设计指标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更变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员交付的设计资料

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技术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建设工程方案审批机构(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意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签字)

住所:___邮政编码:___电话:___传真:___

开户银行:___银行帐号: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备案号:___

备案日期:______年___月法定代表人:___

委托代理人:___住所:___邮政编码:___

电话:___传真:___

开户银行:___银行帐号:___

鉴定意见:___经办人:___

鉴定日期:___年___日(签字)

鉴定日期:___年___日(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