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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表时间:2023-04-19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12篇。

在当今法治社会,很多人了解到了合同的重要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按照承诺来合作,书写合同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内容“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为合同帮帮网小编收集整理,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图纸设计、施工安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共同严格遵守《_____》,就乙方承接甲方委托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场所应是合法使用单位。

2、入户大堂装饰施工地点:

施工面积合计__________平方米。

3、物管房装饰施工地点:

施工面积合计_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方式:

5、工程施工工期

为期_______天工作日,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施工期以甲方向乙方交付首期费用的第二天算起。)

二、精装修工程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三、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2、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3、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四、工程材料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须该项工程总造价的60%做为乙方进场施工费,待木工工程完工后甲方应支付该项工程总造价的30%做为乙方进度款,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三天之内。甲方应支付乙方该项工程总造价10%的余款。

六、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4、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七、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______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八、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九、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

1.4承包范围:_________。

1.5承包方式:_________。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工程结构:_________。

1.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_________。

2.3约定标准:_________。

3工期

3.1总工期:_____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3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工期顺延

3.6.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设计变更

4.2.1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_________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本工程价款总计: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5.3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_________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工程价款支付

5.4.1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工程进度款

5.4.2.1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注册证书号:_________。

7.3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甲方权利

8.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乙方权利

8.2.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

1.2工程名称:__________

1.3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

1.4工程户型: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方式:__________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⑴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二)。

⑵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一)。

1.6工程期限日;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

(1)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

(2)编制报价单以《绵阳市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项目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⑴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工程项目预算表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⑵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工程项目预算表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禁止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禁止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7凡必须涉及4.6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应告知乙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标准执行:

(1)《绵阳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绵阳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如甲方7日之内未组织验收,乙方视为合格。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工程款支付比率_100%_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轻体墙拆改完毕,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厨房或卫生间其中瓷砖铺贴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收具为工程主要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在约定付款期限5日内未支付,乙方可作停工或不交付使用。

12.4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⑴向_绵阳市__人民法院起诉。

⑵向_绵阳市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4.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预算表

附件2:施工验收表格

甲方(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

联系人:___ 联系电话:___ 身份证号码: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

联系人:___ 联系电话:___ 身份证号码: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承包方式。

1.3 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

1.4 合同价款:___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___ 。

第二条 施工图纸

方提供设计方案及图纸。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2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3.4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范围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

4.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变更项目费用应在该项目施工前一次全额付清。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保洁完毕,保修期为壹年(客户需结清尾款方可质保)。

第七条 工程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而返工时,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工程款分三期支付:___

第一次于合同签定之日,工人进场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即 元;

第二次于水电、瓦工完工,木工过半,油漆工进场前,付合同总金额的35%,即 第三次于保洁完,灯具或地板安装或油工找补之前,付总金额的5%,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整改。

第十条 几项具体规定

10.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楼下20米内指定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此费含在工程价款内)。

10.2 施工期间,甲方将房门钥匙

10.3 在该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包部分(以报价单所列项目为准),所发生的相关施工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要求工人附加劳动所造成的相关施工人员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1.3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条款

本工程施工项目及用料以预算单为准。

甲方(签章):___ 乙方(签章):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房屋所有权人时应注明下列事项:

1.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使用权人时应出具业主(所有权人)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

证明。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施工企业资质,其资质等级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2.1住宅装饰工程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侧,整栋楼为______________层,有(无)电梯______________。

2.2面积: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面积______平方米。

2.3结构: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____(平面、半越式、复式、单体别墅、连体别墅)室内为______________层,房屋格局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_卫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_储藏室______________阳台。

2.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材料;

2.5工程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工期____天。

第三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3.1合同价款¥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人工费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元,税金_______元。

“管理费”为合同价款(税金除外)的___%。“合同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3.2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3.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

4.2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五条 甲方工作及有关要求

5.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5.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5.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

5.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5.7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5.8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甲方在从事装饰装修活动时,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注: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外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1)、(2)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六条 乙方工作及有关要求

6.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6.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有关规定:

(1)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保护工程成品、设备及居室存留家具陈设等。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6.3通过告知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6.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七条 工程变更

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第八条 材料供应

8.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应在送达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及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表》。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及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8.3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应在送达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及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三《乙方提供材料及设备表》。

8.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8.5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8.6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工期延误

10.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0.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10.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0.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10.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10.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原则上甲方必须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可委托代理人进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需甲乙双方签字有效。因乙方原因造成隐蔽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工期不顺延。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1.1在施工过程中应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并由甲乙双方填写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

11.2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五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及图片影像资料。

11.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1.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5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鉴定;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11.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1.7工程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在附件七《工程质量保修单》确认签字,从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最低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2.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_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违反安全操作、消防及设计等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2.3乙方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12.4乙方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工程造价金额____‰的违约金。

13.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13.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材料并无偿返工。

13.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13.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工程造价金额____‰的违约金。

13.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工程造价金额____‰的违约金。

13.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工程造价金额____‰的违约金,工期顺延。

13.9、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及赔付。

13.10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14.1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4.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款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纠纷处理方式

15.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15.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备案、签证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上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顺义区顺安南路8号龙苑别墅238号的外墙、门套、窗套、线条,直窗套、弧形窗套、包墙、包墙角、台阶踏步、门口大门套线条,车库内地面、室外地面、地面乱拼石材,施工安装价格协商一致,由林文光提供石材安装报价表为结算依据。(附件1)

(二)工程承包采取下列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安装石材的辅料,安装石材所需的各种辅料包括,42.5水泥、32.5水泥、沙子、云石胶、(混合型AB)窗套、门套、石材安装完后,石材缝隙间负责打胶处理。自备施工所需要的脚架及各种工具(以上辅料必须是优质产品)。

2、乙方负责拆除安装石材处需要拆除的工程。

3、甲方负责供应施工所需的全部石材料。

(三)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日。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开工后,每个人每天预支工资______________元,每______________天预支发放一次工资。

2、局部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可以局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填写由工商局印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单》(附表二)甲方承付给乙方验收合格工程款的百分之七十,其余百分之三十等全部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全面工程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填写一份由工商局印发的《家装工程保修单》。(附表三)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五)物业收取装饰公司的装修押金(可退)由甲方垫付,因施工人员违反物业规定,造成罚款由施工人员自己承担,甲方负责从施工人员的工程款项里扣除。

(六)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总造价金额的5‰违约金。(总造价包括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费)

(七)1、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操作规定,确保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2、本工程质量以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施工验收依据,按《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标准执行。

(八)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规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方,均由责任方承担,并赔偿给对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管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_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7

发包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负责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建筑装饰项目地址: 区 路 号 房。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外面积 平方米。

1.2 甲方为以上装饰装修住宅的所有权人或代管该住宅装饰装修被委托人。

1.3工程内容(详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 元单价包干方式。

1.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节假日及物业管理部门不允许施工日应顺延)。

1.6合同价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不清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4.2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费用被物业管理部门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工程款中扣减。

4.3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

4.4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

4.5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施工必备条件。

4.6负责协调因施工而发生的邻里之间的纠纷。

4.7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4.10按约定依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2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已有保护措施的家具和陈设。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5.7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的建设行政部门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8 不得随意更改燃气管道、水表前管道和电表前管线。

第六条 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居屋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下水管道等线路是否畅通;墙体、窗台有无渗水漏水;室内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工程部位、时间和材料等。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损失由甲方补偿,乙方两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

第八条 装饰装修材料的提供

8.1甲方负责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遗失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8.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有效的出厂证明及合格的检验单。

8.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确认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或人身伤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不能保证双方约定的作业时间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JGJ/T304-20xx)。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字确认。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验收单,甲方应予以承认。

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该工程的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机电设备等各专业的竣工图纸给甲方,作为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11.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2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乙方视甲方同意通过验收。若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第一次通知验收时间为竣工日期。

11.4如甲方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安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检测不合格,视其原因对发生的治理费用及再次检测费用按下列情况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

(1)乙方包工、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担。

(2)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担。

(3)甲乙双方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双方所提供影响居室环境材料的比例相应承担。

11.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其中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年。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填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同意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2.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

工程过半(已完成瓷砖的镶贴、门窗的安装、瓦(木)工工序基本完成)

油漆工进场时

%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

(2)其他支付方式:

12.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甲方接到工程款结算单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向乙方结清工程余款。

12.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的国家税务统一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未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甲方擅自进场使用,视作验收合格,当即结算工程款。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非违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的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造成损失扩大,由造成方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3.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3.5由于乙方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13.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定后本项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6.4合同附件及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

(1)房屋间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装饰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规格:详见甲方签名认定的装饰设计施工图纸(略)。

3.工程委托方式(下述三种方式选择一种,甲方或乙方供料的,应填写材料清单,双方签名确认):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3)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4.工程图纸提供方式:甲方应于开工前提供已确认的图纸____份给乙方作为施工依据。如图纸变更或不符,双方再进行协商修改,重新确认。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双方商定,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

2.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的首期款_____元;

(2)工程进度进入_____阶段(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再付款_____%即_______元;

(3)工程进度进入_____阶段(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再付款_____%即_______元;

(4)工程全部竣工,由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即付清工程余款_____%即________元;

(5)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发生不同步的矛盾时,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

(6)双方可以补充合同形式协商其他付款方式;

(7)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确认变更项目和价格;增减项目的价款必须办理手续或当场结清;

(8)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进度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价款额的_____%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须经双方签字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制定的________________;

(3)甲乙双方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因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规定,对合同中所用的材料、产品、设备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明码的价格作为本结算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2.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产品、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要及时与甲方联系,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工程期限____天。

(1)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天按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天按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人工费总额。

3.以下原因不能视为乙方延误工期:

(1)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2)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

(3)不可抗力;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4.由甲方自行挑选材料,产品、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暂停施工

(1)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而停工,双方必须在_____周内制定解决方案,确定复工时间。如最终责任不属于乙方,均不按违约或延迟工期论处;

(2)甲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_____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由甲方承担损失和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不及时作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7.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范围指电器线路和电线保护装置、水管、家用中央空调;

(2)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对隐蔽工程先自检再验收,乙方必须在_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在开始验收__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_____天。如甲方既未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_____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同意,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2.工程竣工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3.乙方应在竣工验收的_____天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验收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如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4.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后续服务

1.乙方在装修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修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_____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修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_____天内派人修理。

3.保修期的'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4.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和非装潢的外力原因所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赔偿。

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约,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4.甲方没有及时给予确认签证,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装修协会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协调处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双方依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内容。

2.本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与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 西 省 建 设 厅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详细地址: 工程总造价: 人民币大写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的工期为 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不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日期 年 月日。

第四条 工程变更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增项款在甲方付中期款时一并付给乙方)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

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第六条 工程交付和保修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甲方不能按时交纳以上所定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停止施工所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甲方事项

开工前 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九条 乙方事项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捣墙垃圾除外),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甲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3、承包范围:以预算所列单项为准,增加项甲乙双方在施工工程中商定。

2.1、开工前2天,甲方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3.1、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6、如工程竣工后,甲方未验收而投入使用,则视为验收甲方验收合格。正式进入维保期。

6.1、双方商定本合同采用可调价格:

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因本工程是拆除重新装饰工程,为节省造价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具体工程量为准,主要材料价格以工程预算书报价中材料价格为参考价格,人工费、辅助材料价格参照河北省造价信息。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4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1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5%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1、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全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1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装修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2、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施工图》)

4、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5、 交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6、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总造价_____元(¥:_____元)工程预算书,(详见合同附件二)。《装修工程预算书》 预算中单价做为决算单价,增加量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书),其工程预算书中不包含洁具、灯具、软装饰品、造景植物、安装工程及拆除项目。

2、 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及装修协议。

3、由乙方设计施工的二楼架设工程必须保证安全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期间发生倾斜、材料断裂、塌陷等不安全现象,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直至重新架设。

4、阁楼架设工程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等,由乙方负

全责并处理善后事宜。

5、阁楼架设工程必须具备与军公区综合楼同等抗震能力。

6、施工过程中如存特殊施工项目和质量要求,双方应协商确认,增加费用,签订补充合同。

7、甲方自购材料,设备其质量由甲方自负。

8、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施工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若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详见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书》),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有规格差异(在允许偏差范围外),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时供应。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或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误工或返工,其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若因乙方事物造成材料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价款支付

1、合同签约时预付总造价50﹪,木工完成时再付总造价的45﹪,整体工程完工竣工验收时交付5%。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未付款属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付清工程款时,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3、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变动时,双方需要补充合同。增减项目的价格,签订补充时一次付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款,则逾期一天应按付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在正常施工情况下,乙方延误工期,按每天五十元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如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由甲方按每天五十元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下列情况影响工期时不计误工,工期顺延:

(1)增加工程量、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

(2)累计停水、停电二小时以上/每天;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4)甲方原因拖延造成误工;

(5)不可抗力和因素;

(6)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通知甲方分段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全面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或竣工验收,甲方应在三天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行负责。甲方未经竣工验收自行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验收,应用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需承认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相应的看管费。

4、验收时,甲方若对个别装修质量小问题有异议时,双方因本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原则相互协商,不能以此为由,拖延验收时间。

第八条 双方职责

一、甲 方

1、提供原房屋平面、水电、煤气线路图,并向乙方现场交底。

2、如需拆、改元件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正常用水、用电。

4、负责与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保证每天正常施工时间10小时(含强烈声操作)或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及时解决工期、质量等现场发生需要协商的有关事宜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 方

1、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等事故需尽快修复并承担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造成返工,费用自付。

2、若甲方不按合同支付所应付的款项,超过约定三天时间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付款,乙方可以在发出通知的三天起停止进场或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及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超过约定支付1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必须一次性赔偿乙方5000元人民币。经甲、乙双方确认扣除一万元赔偿款外上余的工程款,乙方必须在三天内退还给甲方。

3、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以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方负责。

4、工程验收合格三天内,甲方应向乙方决算并结清工程尾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付50元看管费予乙方。在未付清工程款时如甲方擅自更换门锁或入住,视为违约。甲方须每天付100元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时赔偿,并按合同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6、在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十条 保修条款

工程验收后装饰主体工程保修12个月。 12个月保修期过后,保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1、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 名) (签 名)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地址):____________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

(三)工程户型:____________

(四)施工内容:____________详见预算表(附件1)、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五)本工程采取以下第种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1.乙方包工包料(见附件2);

□2.乙方包工并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2、3);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见附件3);

□4.套餐形式。

(六)工期:____________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_

总共期限: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无另行约定,所有日期均按自然日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甲方指定由__________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除此之外的视为自行监理。

若甲方自行进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二)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选用材料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的要求。

(三)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乙方严格按图纸设计的项目及材料进行预算,如有水电路改造必须纳入预算,如有工程变更或工程增项,应签署相应补充合同。

(四)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项目。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____________本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详见预算表(附件1)。

(二)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等方式交付至乙方财务部门签收。乙方收款后应及时开具合法的票据。非经乙方公司法人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钱款交付其它个人账户。

(三)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完成以下五项中任意三项:

1.水、电管线铺设完成;

2.木工基础(或其它轻钢结构)完成;

3.木工收口完成;

4.墙面一遍腻子;

5.墙、地砖铺设完成。

如果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须在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中加以说明。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管线图及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即视为甲方同意。

第五条甲方义务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它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时开展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施工各种节点验收及竣工验收。

(七)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合同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合同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八)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2.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3.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九)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十)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的,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甲方负责协调相关设计人员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六条乙方义务

(一)应主动出示已取得的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自律证书;如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并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有《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所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2.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3.不得扰邻及污染环境,遵守关于装饰装修噪音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进行敲、砸、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四)在合同签字前乙方须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收费标准、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并提供查阅条件。

(五)向甲方提供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六)指派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七)对甲方直接发包给第三方施工的工程,乙方应予以配合。

(八)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正式文件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设施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施、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第七条材料供应

(一)按双方编制的本合同《材料、设备表》(见附件3)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施工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签收。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能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wWw.551336.cOm

(二)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甲方应主动向乙方出示签发延期的期限,乙方也可主动索取,因之而造成的工期应予顺延。如甲方所提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但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由甲方、乙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如需乙方代购材料,双方约定代购部分的服务费、运输费、搬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第八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见附件4)。

第九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工期延误判断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质量标准

(一)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的标准执行。

(二)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执行。

(三)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指对隐蔽工程部分(包括封闭前的水电路改造工程、防水工程等)进行的验收;

3.工程中期验收(工程进度过半)验收;

4.工程竣工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如有监理方,监理方应一同参与验收。

(二)甲、乙双方应在相应工程完工后,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3)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并签字确认。

1.当具备验收条件与标准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日内进行验收,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在日内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日内未对验收结果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验收结果;若甲方要求复验,应在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由甲方承担复验费和返工费,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工期相应顺延,若复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复验费及返工费,工期不顺延。

2.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对不合格部分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重新通知甲方验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提交竣工申请,甲方应自接到竣工申请日内组织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若甲方需另行安排竣工验收日期的,由双方协商后确认具体时间,但竣工时间以乙方首次提交竣工申请时间为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工程款(附件6),签署保修单(附件7),提交水电竣工图或相关文件(未出现在预算表及变更表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在工程验收中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竣工验收。甲、乙双方已办理竣工验收,并结清工程款,签署保修单后,甲方提出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结清工程款而乙方未及时开具保修单的,保修期自结清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内甲方未结清工程款的,甲方需承担相应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视为验收合格。

(四)装修工程保修期为贰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伍年。

1.保修期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保修期自甲方入住日期开始计算;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进行验收的,保修期自原约定验收时间开始计算。

2.保修范围是乙方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终止,乙方对已经完成的成品工程履行保修责任。

3.乙方包工包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所产生的维修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凭加盖乙方公章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7)。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元(或合同金额的%);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出现争议的,参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四)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照本条第三项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有异议一方提交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六)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经协商,三日之内无结果的;

2.同场其它非乙方施工队伍不配合,甲方未及时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的;

3.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4.乙方提供的材料非约定的材料的;

5.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有打架斗殴、偷盗、破坏等非法行为的;

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7.若双方同意复工,由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每日违约金,工期自动顺延。

(七)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或者其它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非责任方可解除合同:

(一)不可抗力;

(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且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四)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

(五)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

(六)协商一致。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或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四)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表》

2.《工程决算表》

3.《材料、设备表》

4.《工程项目变更表》

5.《工程质量验收表》

6.《工程结算表》

7.《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市场商管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