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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

发表时间:2023-04-30

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精选11篇。

编辑特意收集并为您呈上“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相关内容。在大多数场合和场景,合同可以让我们规范的交易。我们可以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阅读后还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

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 篇1

为加强我市住宅区市政公用环卫工程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订立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计划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工程质量标准:

四、建设方的责任:

(一)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曾经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予发包。

(二)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付款条款中应明示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目标的,追究责任人违约责任。

(三)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按期竣工。

(四)协调和督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工期,实现工程质量合格。

(五)负责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审查部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招投标,不得将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发送给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六)在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出具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完整的竣工图资料;

3、出具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出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同意验收意见;

5、现场应具备质量合格验收条件,且需整改的项目内容已整改完毕。

(八)执行《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和赔偿协议。”的要求。

(九)当方发生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方愿意接受市政质量监督站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意见。

五、本书一式三份,:方(建设单位)、监督方(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存一份;无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公用处备案一份。

甲方: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 篇2

发包人(甲方):_____梁建设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户主梁建设在跑马岗村建造的私有住房___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7、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 篇3

甲方将工程中混凝土桩基质量检测试验委托乙方,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订立如下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检测项目

1、静载试验(承载力)

2、动测试验(反射波法、声波透射法、钻芯法)双方的责任

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工程的桩基设计图纸和有关地质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

2、甲方(监理)负责组织设计、施工、检测等相关质量责任单位确定试桩数量及桩位。

3、甲方负责静载堆载重物及设备安装等费用。

二、工程质量检测

1、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

专项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又分为:_________________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3、资质要求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分析报告前瞻》分析,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

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_

(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4、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 篇4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建材家居城____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承包人联系电话: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4、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放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5、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在保修期2年后,保修期维修较少或业主投诉少,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内,如果维修次数,业主投诉较多,保修金五年以后酌情结算,保修金结算后,承包人仍应继续完成2款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竣工后回访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三、质量保修期保修期限为 壹 年,实际的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金: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结算总价的 %计取。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质保期满 壹 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正常履行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六、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赔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zf133.CoM 趣祝福)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 篇6

致XX:

我们在此再次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拟参加本合同工程的人员和试验仪器、设备等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并郑重承诺如下:

我们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原件)均是真实有效的,如果在评标期间发现我们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原件作假或私刻相关单位公章的情况,我们同意业主将我们的标书作废标处理,没收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如果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我们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原件作假或私刻相关单位公章的情况,我们愿意接受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没收我们的合同履约担保金。若发生上述任一情况时,我们同意按投标人须知3.9条规定处理。

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保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和内容派往实施本合同的人员、试验仪器及设备等,以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否则愿意接受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业主另选中标单位,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一切法律责任。同时我们也承诺,在合同实施期间,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更换人数不超过30%,否则我们愿意接受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终止合同;若有人员、仪器及设备不能满足要求,随时应业主的要求予以更换,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 篇7

合同编号:KTYSZ—CL006

需方(甲方):青岛康太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李沧区明兴源五金建材店

签订时间:2xx年 月 日签订地点:合川路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合同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实际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单价

二、质量要求及质保期限

乙方所供产品为淄博五松山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松山”牌PC32.5水泥,须符合工程所在地质检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要求,随车携带材质证明文件。若材料抽检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及相关费用

双方每月第四个工作日前结算实际供应量,全款付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上述报价为含税落地价。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甲方提前3个工作日将材料所需计划提报与乙方,乙方在计划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五、计量方法及验收标准

1、甲方收料单作为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实收量。

2、货到工地码垛堆放整齐后双方现场验收签字视为无异议,有抽检要求的以现场质检站指定检测中心出具的抽检报告为准,如因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六、双方的主要责任

1、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述规定;

2、双方约定若有其他需求,产品、价格、质量经双方协商后供货,结算依据、付款方式同本合同。

3、若市场价格有变动,双方就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添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八、其它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 篇8

第一项:承包方式:包工。

第二项: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为:优良。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失误造成的工程返工和工程质量不达标造成的工程返工,材料费和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并处于罚款。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则由甲方承担。

3、施工中各道工序要严格进行报验,未经甲方人员检查,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未经业主验收,不得覆盖。

4、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三检制,按规定对现场机械、物资、工程进行标识。

5、乙方对于工程缺陷不能或不愿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委托

第三方进行修整,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10%,质保期为________年。

第三项:工程结算及付款方法。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每月按实际已完成的各单体分项工程结算,并扣除预付款项和工程罚款,结算单上报审批一周内支付工程款项的60%,剩余款项待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支付到90%,10%的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________年)满后付清。凡因工程施工图变更或图纸和预算外签证追加的工程量另行结算。

第四项: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说明: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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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协议终止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劳动协议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协议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协议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协议,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协议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协议证明书。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协议,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协议,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协议的附件,与劳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 篇10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拆迁户(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房地产协议:工程项目拆迁房屋协议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协议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协议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协议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协议。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工程质量的协议书 篇11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合同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补偿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是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

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条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算起)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为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