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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车场地租赁合同

发表时间:2023-04-27

洗车场地租赁合同精选。

随着法律的普及,租赁合同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合同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先详细了解情况。你收集了哪些规范的租赁合同范本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洗车场地租赁合同精选"这样的内容,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洗车场地租赁合同(篇1)

XX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承租方:

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四年四月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为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XX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XX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

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洗车场地租赁合同(篇2)

甲方:___

乙方:___

经双方协议,甲方将新印厂大门口洗车场(包括洗车场内所有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订立以下合同。

1、租赁面积:包括洗车场现有的所有场地。

2、租用期为四年。

3、租金:洗车场包括住房每年为元( 元整),须一次性交清,一年期满后,再交第二年的。

4、洗车场的水、电费、税金由乙方自行负担。

5、租赁时,甲方的清洗机两台、泡沫机壹台、吸尘器壹台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合同期满后,退还给甲方。

6、在租赁期内如遇政策性变动。如征用,改建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合同不能按期执行,甲方退回征用时后剩余租金。7、在合同履行期,发发生纠纷,须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无理取闹。

8、本合同从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终止。

9、合同期内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自行转让,甲方不得干涉。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即生效。

以上各条希双方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面的这些是网小编专门整理的洗车场租赁合同范文2022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洗车场地租赁合同(篇3)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房屋)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平房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 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 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该房屋租金 (□年 / □月)不变,自第 (□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 , ,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 银行开立账户,通过该账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元(大写: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甲方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的新物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洗车场地租赁合同(篇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建造的上海文洋大厦(下称大厦或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所

1、甲方房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033号,由A楼、B楼及二栋楼之间的裙房组成,房屋建筑面积34741.62 平方米,甲方现已取得沪房地长字(20xx)第013115号房地产权证,土地用途为工业,房屋结构为钢筋混泥土,已经具备出租条件,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系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位于A楼(B层室。根据测绘部门的实测,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的平面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二)。前述租赁房屋部位、租赁面积和本合同约定的租金,非经双方一致认可不得变更。

3、甲方房屋现已委托上海申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并提供物业服务工作,乙方对此予以确认,并自愿接受其物业管理。乙方同意在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书面交接书之日,与物业公司建立物业管理关系,并承诺遵守《上海文洋大厦用户手册》的相关规定(甲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时向乙方一并提供前述所述《手册》,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三)。

第二条:房屋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房屋为钢混结构,甲方在订立本合同前已经向乙方出示相关的文件,乙方对此予以认可。

2、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已对租赁房屋现场进行查验并予确认,符合了出租和安全使用房屋的基本条件(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配置及装修完成状况,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装修标准、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使用范围、条件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加以约定)。该附件为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以及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向甲方归还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3、甲方按房屋装修、设施现状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三条: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用途仅作及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前述约定用途。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转让、交由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

3、若乙方在租赁房屋中登记注册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更,则乙方应在上述变更发生之日14天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逾期不通知或乙方的前述变更损害了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合法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为,自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房屋交付

1、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后5天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是乙方向甲方设置的质物,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的担保。

2、乙方应将租赁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内(或支票交付形式)。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如系外币的,则在支付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中间价格计算。

3、甲方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后应向出具收款凭证(财务收据)。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并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换房屋的具体细则详见本合同第十条),由甲方在1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4、乙方结欠甲方租金、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电费或因乙方及相关人员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中抵扣。甲方抵扣乙方租赁保证金后,乙方需在抵扣后10天内补足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第六条:装修期、租金

1、甲方为支持乙方对房屋进行内部装修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等审批手续,同意给予乙方 天装修期,装修期自本租赁合同约定的终止日前 天起算,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装修期间的租金。

2、租金自月日起算,每日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租金为:B号楼标准层人民币 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自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 %,依次类推至本合同期满。

3、租金为先付后用,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的5天内向甲方先行支付三个月首期租金,从第二期起的下期租金,乙方应在每期租金第三月未的10天前向甲方支付。

4、乙方应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内(或支票交付形式)。乙方支付租金如系外币的,则在支付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中间价格计算。

5、甲方收取乙方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

第七条:物业管理费、装修管理费及车位费

1、甲方房屋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20元(大写:贰拾元人民币)。乙方同意按前述收费标准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合同履行期间物业管理费调整收费标准的,则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2、物业管理费先付后用,乙方应在甲方交房日先支付三个月物业管理费,从第四月起每月在1日前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乙方应根据物业公司的收费通知明细,在收到物业公司发出的收费通知后的10天内支付物业管理费。

3、乙方在甲方装修期间应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4、甲方物业配有地下车库和地面停车位,车位租赁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车位租赁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五)。

第八条:其他费用

1、乙方如需在甲方房屋中安装通讯设施的,应自行以自己的名义向电信部门申请并自行交纳通讯费用。

2、乙方使用租赁单元的水费已经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再另行收取。

3、乙方使用租赁单元所发生的室内电费由物业公司根据当月抄表数按实收取,租赁房屋内使用的空调电费根据大金空调的智能管理器所反映的用电量作为计算收费依据,双方同意电费单价为 1.25 元/度(租赁期间供电单位调整电价的,则按调价后单价执行)。乙方还应自行承担因添加、撤除房屋设备设施而发生的安装和使用费用(包括电费、额外空调设备等费用)。

4、乙方应在收到物业公司的收费明细通知后的10天内支付上述费用。

第九条:房屋装修及维修

1、乙方可对租赁单元自行进行内部装修(B楼精装标准层除外,仅限于房屋隔断、墙面粉刷、铺设简易地板、室内地面布线等)。甲方要求乙方装修时应以不破坏房屋的基本格局和功能为前提,乙方装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上海文洋大厦用户手册》规定和要求,并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装修,并消除影响、进行修复、赔偿损失。因乙方违反有关装修规定和要求,经甲方或物业公司告知后7天不予纠正的,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使甲方的商誉受到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和赔偿。

2、乙方的装修方案需征得物业公司的书面批准,乙方在取得物业公司的批准后方可对租赁单元进行装修施工。

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履行对房屋及房屋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责任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保证房屋、房屋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如乙方发现甲方房屋及设备设施自然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设备设施。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设备房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乙方拒绝进行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甲方需对房屋及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应尽量减少因检查、养护对乙方的影响。当甲方需对其房屋及设备设施进行紧急维修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6、乙方在房屋装修时不得在房屋中另行增设各类设备设施,包括在房屋外立面、房屋过道、房屋大门、室外平台及广场等区域以及房屋内临窗玻璃悬挂广告标牌或企业招牌等。如需在房屋内临窗玻璃悬挂窗帘,应按照甲方统一标准进行。

7、乙方应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搞好门前环境卫生、确保经营安全,自觉服从物业公司对于房屋装修等的统一管理。

8、甲方或物业公司因对房屋进行保养、维护、或因卫生、防盗、消防、救护或其他管理上的需要,有权进入乙方使用房屋进行检查、维护,但需事先通知乙方。如遇到危及人身或大厦使用紧急情况时,无须事先通知乙方即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但甲方或物业公司应于事后向乙方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房屋返还

1、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

2、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当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归还房屋。

3、乙方在归还甲方房屋时,应向甲方和物业公司交还由甲方和物业提供的一切物品,交还的物品应该完好无损,且应将租赁单元中内非由甲方和物业公司提供的一切物品(包括房屋内装修)全部搬走(拆除),并将租赁房屋恢复成入驻前原状,经甲方验收认可后视为归还,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约定内容归还甲方房屋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自行对房屋进行恢复原状,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恢复原状期间,乙方应按归还房屋时二倍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5、在乙方向甲方归还房屋后,房屋中一切存放的物品(包括乙方在房屋中的内装修)视为乙方遗弃物品,乙方同意由甲方以任何方式进行处理,不再向甲方或物业公司主张任何权利。若甲方处理的物品涉及他人财产,则由乙方自行向他人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迟延向甲方归还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占用期间二倍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使用费。甲方同时还有权停止向乙方占用房屋供应水、电、提供空调等服务。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2.1、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交付的房屋因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乙方有证据证明租赁单元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2.2、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物业公司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擅自转租给第三方的。

2.3、乙方在装修(或使用房屋)中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2.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时间达二十天的。

3、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上海市的有关规定被政府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上海文洋大厦用户手册》、或因造成甲方/第三方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过错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切断房屋水电供应,空调服务或其他一切服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解除本合同时六个月的租金标准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据实进行赔偿。

2、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乙方在房屋中的装修价值进行评估,在减扣已经履行合租赁同期限折旧后,由甲方对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残值给予补偿。

3、租赁期间,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并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自逾期日起按每天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逾期利息,乙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电费等的,应按逾期额以每日0.3%比例承担逾期付款滞纳金。

5、因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在房屋中增设设备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对房屋恢复成入驻前原貌及赔偿损失。

6、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主张结欠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等外,还有权同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损失。

7、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损坏甲方房屋或房屋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照价赔偿。

8、当乙方承担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损失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因下列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出现不可抗力或非合同双方任何过错及责任的。

2、甲方对房屋进行正常维修、养护或因抢修故障而引起甲方大厦内水、电、空调等暂停使用、供应不足所造成的影响或损失。

3、因政府发布禁令、法令、紧急状态、管制、戒严或因政府规划原因、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列入拆迁范围动迁、因政府有关机构对房屋区域的行政区划、道路名称、大厦的门牌编号进行变更、或因不属甲方原因出现的其他等情况。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所涉的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即生效。

2、如乙方在房屋中登记注册企业的,在本合同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15天内将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迁移。乙方不注销或不迁移该企业登记注册地点的,应按其租赁单元面积及租金标准承担3倍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包括乙方客户停放车辆的,应服从物业公司的统一安排及管理,并支付停车车位费和管理费。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注明的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同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本合同约定双方的法定住址即为双方的联系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有权仍按本合同注明的法定地址为有效发出。对方一经发出即为送达,但发出方应提供相关发出的凭证。

8、如乙方需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甲方应协同完成。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等,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9、本合同连同本合同约定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洗车场地租赁合同(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房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______元(大写:______元)。该房屋租金 (□年 / □月)不变,自第 (□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银行开立账户,通过该账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甲方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的新物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 。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洗车场地租赁合同(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街道 村,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 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

第六条 续租

6.1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 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 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7.3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 年 月 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 专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

7.4 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 ??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 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分割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