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帮帮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范文网 > 合同范本 > 导航

医疗服务合同电子版

发表时间:2023-05-29

医疗服务合同电子版(合集8篇)。

经济发展带来了社会进步,我们需要学习如何使用合同。写一份合同的重点应该是什么?今天合同帮帮网的编辑给大家推荐的是一篇关于“医疗服务合同电子版”的好文,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医疗服务合同电子版 篇1

甲 方: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 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 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 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博?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 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95%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12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医疗服务合同电子版 篇2

甲方:临汾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医保工作中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保证广大城镇参保职工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配套办法,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相关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建立完善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制度,指定由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医疗消费信息的准确性和信息系统的稳定性。

第三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查参保人员住院和医护人员诊疗过程等情况,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条 甲方按约定的时间及结算办法,向乙方拨付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五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传达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负责对乙方医保经办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医保政策、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的业务指导及相关培训。

第六条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成立服务于医疗保险管理的机构,确定一名院级领导,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 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意见箱”、“医保专用窗口”,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内容,向参保就医人员宣传、解答。

第八条 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和监督管理要求。甲乙双方的网络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计算机耗材及易耗品由使用方负担。

第九条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定时传输医疗费用数据,当日发生的费用必须当日上传,如遇网络故障应即使通知医保信息系统管理员。属乙方错误操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应将个人自负率控制在医疗费总额的40%以下;医保目录外费用发生率控制在医疗费总额的10%以下;药品费比率控制在医疗费总额的50%以下(专科类60%以下)。

第十一条 乙方应将参保人员未能进入医保网络系统即时结算的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并写出详细书面材料,未告知甲方者,患者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Www.551336.coM

第十二条 乙方需在护理站患者一览表及住院患者床前一览表上置有医保标识,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交叉检查工作。要于每年十二月份自查自纠执行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协议和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准备自查自纠书面材料待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

第十三条 门诊大额疾病的就医按其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就 诊

第十四条 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并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暂停其为参保人员进行医疗服务。

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并自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担。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暂停服务协议。

第十七条 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留存住院患者单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发现就诊患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不符时,应拒绝记账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发生参保人员用其他人医保卡就诊或住院等情况,甲方将按“冒名住院”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扣除一万元违约金。

第十八条 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城镇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参保人员要求住超过相应标准的病房时,必须经本人或家属签字认可,超出规定标准以上部分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第二十条 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为符合入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入院手续。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有关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建立住院参保人员离院请假制度,住院参保人员离院时,应向医护人员请假,由主管医护人员签字并在病程中记录。一经查实乙方没按上述要求为参保人员办理请假手续,而参保人员不在病房的,甲方将按“挂床”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扣除五千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严格禁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要及时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在同一年度为参保人员办理多次入院手续的,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账,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如发生上述违规情况,医疗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参保人员的住院治疗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住院期满三个月时,乙方要为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如确需继续住院治疗的须重新办理住院手续,扣除住院起付额并交纳住院押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向住院参保人员免费提供一日费用清单、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使参保人员及时了解疾病治疗情况及医疗费支出情况,对超出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掌握各项化验和检查的适应症,住院病人的各项化验和检查均应有针对性。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白蛋白及血液制品、贵重药品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

第二十六条 乙方须按医保政策规定负责认定参保患者因外伤住院是否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有: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对以上四中情况乙方不予支以意外伤害申报,并告知患者按医保政策规定其医疗费用不在甲方支付范围内。对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乙方要告知参保患者进行意外伤害申报,对于乙方未尽责任的,参保患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七条 乙方不能出租、承包科室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不得擅自将协作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暂停服务协议。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超出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诊断中应充分利用参保人员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无特殊原因不得要求患者重复检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型检查项目的检查,阳性率达到70%以上。

第三十条 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暂停服务协议。

第三十一条 乙方新增价格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应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向甲方备案。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过期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规定的用药范围,超出的部门甲方不予支付。

医疗服务合同电子版 篇3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上述商业保险客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甲方职责和任务

1、协助卫生部医政司认定乙方作为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并向乙方颁发网络医院标识牌、证书。

2、组织、协调乙方在中国大陆开展及时、便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情况等相关信息。

3、设立24小时服务的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4、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工作手册》和甲方合作机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等。

5、承诺担保伤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疗免押金及向乙方结算还款手续的'责任,及时将前往乙方就医的伤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担保额度,用传真的形式告知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伤患者诊疗费用清单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详见《工作手册》。

6、有计划地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学习、培训及国际紧急救援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章乙方职责和任务

1、承担为甲方出具担保的伤患者的免押金救治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手册》,协助甲方确认伤患者身份。乙方不得随意拒绝为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标识牌,在急诊室、特需医疗部和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悬挂甲方提供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宣传画等。

4、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手册》中确定的责任范围和医疗救援服务流程实施救治工作,履行帐务结算手续。

5、伤患者未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即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详见《工作手册》。

6、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7、可以使用网络医院特定标识并对外宣传。

第三章协议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4年,自20__年1月26日至20__年1月25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在有效期内,如一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最终获对方书面确认。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疗服务合同电子版 篇4

一、服务方式

1、电话支持:通过电话或传真形式,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设备故障定位,并拿出解决方案,最终排除故障。

2、现场支持:通过电话不能诊断的故障,将安排工程师赴现场分析原因,制定方案,排除故障。

二、服务承诺

1、服务响应及时;

2、解决问题有效;

3、服务过程规范;

4、服务内容全面。

对本公司提供的设备均不少于规定保修期,如在此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派专门工程师,1小时内响应,16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在24小时内不能解决的,当天给予相应产品替代更换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三、售后服务内容

1、产品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五年维护。质保期在产品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保期满后根据情况合理收取费用,详见备品备件收费标准。

2、每次服务完毕后,都会向客户提交正规的售后服务报告。

3、服务计划:详见投标文件内容。

4、备品备件:详见投标文件优惠备品备件。

5、联系方式:详见投标文件售后服务网点。

6、安装调试:免费提供货物的安装调试,根据预定方案及用户的实际需求,制定安装方案并安装调试。

7、资料:安装完毕、免费提供必需的文档及全部有关本次工程项目的资料。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__年1月22日

医疗服务合同电子版 篇5

甲方:_____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病;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关于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

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____%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12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如果合作医疗住院基金出现透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合患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按比例分摊

二、结算依据

(一)《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县合管办关于印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暂行)》、《合作医疗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惩处

第二十六条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十一条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时间:时间:

地点

医疗服务合同电子版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医疗服务合同电子版 篇7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第493条的规定和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霍州煤电集团公司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快速有效地处置矿井灾害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利的矿山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受(甲方)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昶元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乙方)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承担甲方矿井建设期间的矿井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形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矿井建设期间的基础资料:

1、提供本单位资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参与施工人员的培训情况

3、提供矿井初步设计及矿井地质说明书、矿井瓦斯等级和有害气体情况、煤尘爆炸危险指数、煤的发火期:

4、提供矿井建设期间施工处理应急预案,每季度必须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并报乙方备案;

5、提供矿井的`开拓通风方式、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及排水、供电、洒水、压风、运输及避灾路线系统图;

6、提供井下消防器材库的地点及防火设施材料配备情况;

7、提供矿井非常仓库(火药、畜电、救援储存等)的地点和设备器材储存情况;

8、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事故隐患的预防措施;

9、组建部少于9人的兼职救护队并能在第一时间组织自救。

以上甲方所提供资料煤季度填绘上图与乙方进行交换。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预防性监察

1、乙方应定期深入甲方井下,熟悉和掌握甲方施工区域的有关资料和图纸;

2、按规定每季度对甲方施工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性安全监督监察工作,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行政处罚权;

3、审查矿井建设期间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协助甲方搞好矿井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

4、协助甲方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5、配合甲方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安全技术工作。

(二)、遇突发事故的处理

1、接到重大事故救援指令后,必须在1分钟出动;

2、积极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3、处理进行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事故

4、参与危及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

5、参加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三、相关要求

1、甲方应在协议签定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协议商定的资料,有关资质、合同以及人员培训情况等资料在协议签订前提供。

2、乙方及时按规定履行商定的服务内容;

3、乙方赴甲方服务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在甲方工作期间的食宿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发生事故后,甲方负责人必须参加矿井的抢险救灾指挥工作和配合工作,确保救灾装备和设施及时到位;

6、乙方通知甲方矿井安全预防性检查,对甲方井下存在的事故隐患,甲方要及时整改,认真处理;

7、乙方预防性检查过程中,遇有甲方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应启动紧急预案协助甲方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8、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矿井建设和生产,各类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原则;

9、甲、乙双方对协议内容、抢险救灾、灾害预防检查、技术服务要做到详细记录,每季度向上级领导汇报实际服务情况;

四、协议履行方式和服务期限

(一)履行方式

1、甲方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向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总调度室和矿山救护大队汇报,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出动;

2、乙方相关重大安全技术工作召请与乙方直接联系;

3、甲方进行的反风演习以及应急预案的演习等重大安全技术工作提前一周与乙方联系;

4、双方联系电话

(甲方)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乙方)救护大队

联系电话:传真: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期满后,甲乙双方商定可续签服务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完善。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霍州煤电集团安全监察局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存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代章)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签定时间:年月日

医疗服务合同电子版 篇8

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以下简称甲方)是卫生部直接领导下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受卫生部医政司委托,组建国际紧急救援网络,组织、协调全国涉外医疗救援工作,通过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为在中国大陆的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地址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推荐,甲方审核认定承担涉外医疗救援任务的网络医院。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上述商业保险客户(以下简称伤患者)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甲方职责和任务

1.协助卫生部医政司认定乙方作为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并向乙方颁发网络医院标识牌、证书。

2.组织、协调乙方在中国大陆开展及时、便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情况等相关信息。

3.设立(或授权设立)24小时服务的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4.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和甲方合作机构?quot;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等。

5.承诺担保伤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疗免押金及向乙方结算还款手续的责任,及时将前往乙方就医的伤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担保额度,用传真的形式告知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伤患者诊疗费用清单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详见《工作手册》。

6.有计划地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学习、培训及国际紧急救援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章 乙方职责和任务

1.承担为甲方出具担保的伤患者的免押金救治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手册》,协助甲方确认伤患者身份。乙方不得随意拒绝为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标识牌,在急诊室(科、部)、特需医疗部和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悬挂甲方提供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宣传画等。

4.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手册》中确定的责任范围和医疗救援服务流程实施救治工作,履行帐务结算手续。

5.伤患者未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即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详见《工作手册》。

6.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7.可以使用网络医院特定标识并对外宣传。

第三章 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在有效期内,如一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最终获对方书面确认。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