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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水合同

发表时间:2023-10-07

[合同]供用水协议。

随着国家司法制度的改革,合同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东西,正常情况下,为了维护好个人的利益,有必要完成合同的签订。与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要如何书写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合同]供用水协议”,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水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和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供水方式及产权分界

1、经乙方要求,根据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dn口径水表只,核定日用水量为吨。

2、新建多层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乙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新建住宅应使用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甲、乙双方产权分界点为计费水表。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含计费水表)产权属甲方,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进水总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因乙方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需列换管道及附属设施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4、法定计量表具由甲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表井规格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整修。

第二条供水质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0.14m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24小时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8-14日,缴费地点:钟楼路126号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1%滞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6211289)。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延伸阅读

用水协议书系列8篇


在制度化措施不断完善的今天,人们使用合同的情况越来越多,合同的主要作用,在于约束合同双方(即甲乙双方)的履行责任。你知道书写合同当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吗?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用水协议书系列8篇。感谢您的参阅。

用水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水人:

用水人: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xxx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地址: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经甲方的招标评定乙方为甲方饮用水的定点供应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原则上甲方全体员工在工作期间全部饮用乙方生产的安全、卫生、健康的pC桶装________水。乙方按甲方需求供应pC桶装________水,并及时把pC桶装________水送到甲方各生产、办公饮水点(饮水点以甲方办公室确认为准)。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免费提供饮水机。目前在用饮水机数量约为________台,乙方所提供的饮水机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必须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前把______台饮水机(需更换和新增的饮水机)及______桶饮用水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4、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需要增加饮水点,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指定的饮水机型、时间、地点将饮水机和饮用水配送到位。

5、乙方所提供的饮水源为____________水源,如有变更需征得甲方同意。

二、饮用水名称及单价

1、饮用水名称:______水,型号为______L/桶,单价:______元/桶。

2、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以上品牌型号及单价的矿泉水,水款总额根据甲方实际使用数量计算。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要教育好员工节约饮水,不得随意浪费饮用水资源。

2、甲方要教育好员工保护好饮水器具。

3、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对车间内的pC桶进行管理。

4、甲方的员工故意对乙方的饮水机和pC桶进行人为破坏,造成乙方损失200元以上的,甲方应对其相关破坏责任人进行教育和考核,并由破坏责任人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

5、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生产现场进行抽检或委托其他检测机构对乙方生产的饮用水进行检测。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每天24小时为甲方提供饮用水。

2、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有故障的饮水机,包括甲方原有的饮水机。

3、乙方确保所提供给甲方的饮用水质量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卫生标准。

4、乙方负责每月向甲方提供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的饮用水检验报告。

5、甲方属下单位在玉柴范围内搞活动,乙方接电话后应及时送水到指定活动现场。

6、乙方应在工厂后勤综合科配置两桶机动用水。

7、甲方饮水机发生故障需维修,维修时间超过2个小时,乙方要提供一台饮水机代用。

8、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场所时,要服从甲方的管理要求,并将在甲方区域工作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如有人员更换,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关证件手续。

9、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其他人员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

10、进入甲方工作场所的乙方工作人员,需符合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基本条件。

11、乙方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业务培训、文明礼仪培训,如有需要,甲方可以派人进行指导和协助。

12、甲方当月的用水数量,由乙方做好签收记录及汇总,以甲方核实后为准。

13、乙方必须对甲方所有的饮水机按每年冲洗2次的标准执行。

五、付款金额和方式

1、甲方在每月的_________日前支付上个月的水款。

2、乙方必须出具正规的含税率为_________%的增值税发票。

3、中选单位须交纳_________元质量信誉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六、违约责任

1、以下扣罚款从每月支付的饮用水费中扣除:

计划用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单位:_________(方/元)

用水时间:_________

水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_________。

第三条水费的交付时间和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六条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随时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效力相同。

第七条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起诉于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城市供用部门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用水协议书 篇2

供用水合同

供水人: 合同编号:

用水人: 签订地点: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 。

(二)用水性质: 。

(三) 用水量为立方米/日; 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

二、供水期限:

供水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限届满后,若有一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对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续签本合同。

三、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臵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 质量标准。

四、用水计量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 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 计量表; IC卡计量表;或

者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

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政府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 月 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方式。

五、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 。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

六、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 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

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 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七、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八、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水灾或其它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致使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经有关政府部门证实后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可能的减少对方损失,否则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扩大损失。

九、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 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禹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用水协议书 篇3

供水方: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水利管理服务站 (以下简称:甲方) 需水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及有关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现状,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

本协议期限为 一 年,即从二〇一二年 月日起至二〇一三年 月日止。

第二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

1、用水地址为

2、用水性质为

第三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供水。

2、乙方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处理设备。

3、甲方保证供应的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不低于。

第四条 水费缴纳方式和水价

1、用水计量采用磁卡水表预付缴费方式,即乙方先行到镇财务室预付水费,再持票据和磁卡到甲方办理刷卡后方可用水。20xx年 月 日起开始启用磁卡表。

2、供水价格:用水单价采取阶梯式分段计价标准收缴,以乙方全年用水指标 立方米为基数,基数以内水价为元/立方米即基数水价;超过基数20%以内的水价为2倍基数水价即 元/立方米;超过基数在20-40%范围内的水价为3倍基数水价即元/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 立方米。在协议有效期内,遇市政府水价调整时,参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出资安装磁卡表。

2、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问题,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人为原因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更换,校验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供水管线进行巡察,及时排除隐患。

4、因甲方对供水管线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抢修需要停止供水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采取停水措施。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2、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3、乙方用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协议约定缴纳水费。

4、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用水地址或用水性质,需按本协议相应标准2倍水价向甲方缴纳水费,其水费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用水总量计算缴纳。

6、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改装或损坏甲方的供水设施,否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7、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接口总阀门,如确实需要应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启闭。

8、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

9、协议期间,如遇国家征、占土地或镇、村开发使用土地,本协议无条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终止向乙方供水。

10、本协议终止前,乙方如继续需用甲方供水,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当地法院判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二〇一二年 月日

用水协议书 篇4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

1.1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约平方米】。

1.2计费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安装计费水表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水方式

2.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XX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供水。

2.2用水人如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否则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条水费结算

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供水人按照XX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12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满12各月的,已实际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第四条供水设施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单位有偿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水人权利义务

5.1在供电部门正常供电的情况下,保障安全供水。

5.2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5.3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5.4如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5.5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5.6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

第六条用水人权利义务

6.1用水人应当在通水前支付有关工程其他费用。

6.2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6.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6.4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6.5用水人不得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

第七条水表

7.1用水人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7.2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7.3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7.4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经质检管理部门授权的计量验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用水人支付;如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供水日支付。

7.5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八条节约用水

对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过水务行政部门规定标准的用水人,对超计划用水额除正常交纳水费外,还应当交纳加价水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罢工)或紧急避

险的原因,或政府行为,或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公告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

9.2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或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3】用水人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外,应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供水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用水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

1.1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约平方米】。

1.2计费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安装计费水表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水方式

2.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XX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供水。

2.2用水人如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否则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条水费结算

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供水人按照XX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12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满12各月的,已实际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第四条供水设施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单位有偿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水人权利义务

5.1在供电部门正常供电的情况下,保障安全供水。

5.2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5.3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5.4如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5.5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5.6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

六条用水人权利义务

6.1用水人应当在通水前支付有关工程其他费用。

6.2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6.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6.4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6.5用水人不得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

第七条水表

7.1用水人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7.2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7.3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7.4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经质检管理部门授权的计量验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用水人支付;如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供水日支付。

7.5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八条节约用水

对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过水务行政部门规定标准的用水人,对超计划用水额除正常交纳水费外,还应当交纳加价水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罢工)或紧急避险的原因,或政府行为,或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公告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

9.2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或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3】用水人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外,应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供水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用水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于20xx年月日签订。

供水人(盖章):用水人(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于20xx年月日签订。

供水人(盖章):用水人(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用水协议书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用户编号: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用水双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共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类别

1.根据用水人要求,供水人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向用水人供应自来水。

2.用水人用水类为居民生活用水,计费水表口径为DN__________mm。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应保持不间断供水,提供的自来水水压应符合国家标准,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

(一)用水计量

1.供、用水双方按照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计费水表须经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经其授权认可的检验机构检定合格。其安装、移位、更换、定期检验与拆除等均由供水人办理,用水人应予以配合。

2.用水人对计费水表准确性有异议时,可依法申请检定,经法定检验机构检定,计费水表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月按验表结果核收水费,此前的水量不作调整,水表检定、复装等费用由供水人承担;计量误差在规定标准以内的,用水人除缴纳正常水费外,还应承担水表检定、复装等费用。

3.因用水人原因造成不能抄见水表或遇计费水表故障的,按《台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用水人无正当理由连续_____个月以上停止用水的,供水人可拆除结算水表并对其销户,用水人要求复装时,应当重新办理用水手续。

(二)水价

水价执行政府定价,即指按________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供水分类价格核定及代收费规定执行。在供水期限内,若遇水价调整的,按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供水人按周期抄验水表并向用户收取水费,用水人应在接到供水人出具的《水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____日内缴清水费。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供、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以计费水表为分界点,水源侧的管道及附属设施(含计费水表)由供水人负责,用户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用水人发现计费水表封印损坏或脱落,水表箱、阀门等设施损坏的应及时通知供水人。

2.对有计划的管道检修及施工等原因造成停水或降压的,供水人应提前___________小时通过张贴停水通知或媒体公告等其他形式通知用水人。

3.供水人专门设立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_____),及时组织人员前往修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法定部门认定,由于供水人责任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其它有关法定部门认定,供水人未按规定检修供水设施、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水、水压降低或水质事故,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供水人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恢复通水。

(二)用水人违约责任

1.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人按应缴纳水费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用水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人可中止对其供水,但应提前五天通知用水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水人自行承担。

2.用水人未经供水人同意擅自改变用水类别的,除补缴相应用水类别水价差价外,另应向供水人支付违约期间水费总额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补办有关手续。

3.用水人未经供水人同意不得向他人供水,擅自转供自来水的,用水人应立即停止转供水行为,并且向供水人支付违约期间应缴纳水费总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4.用水人私自开启计费水表封印、更换计费水表、拆装计费水表等致使计量失准的行为均属窍水行为,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并移送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因用水人原因造成计费水表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用水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供、用水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如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以下_____方式解决争议:

A.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B.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用水人销户或过户后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水人执贰份,用水人执壹份。

供水人(盖章):_______________用水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水协议书 篇6

城市供用水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日;_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_____________具,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用水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开户行:_______

帐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开户行:_______

帐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供水人可供水量、压力、用水人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以及水费的计算方法:

可供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计划用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单位:_________(方/元)

用水时间:_________

水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_________。

第三条水费的交付时间和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六条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随时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效力相同。

第七条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起诉于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城市供用部门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用水协议书 篇8

碧流河乡农民用户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奇台县碧流河乡农民用水户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碧流河乡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从事农业供水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合作用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实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以用水户为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提供有效的农业供水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和节水高效。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碧流河乡人民政府和奇台县水利局及碧流河水管站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接受奇台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业务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碧流河乡政府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

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灌溉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供水调度。

2、负责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并公开水费、水价、用水方量。

3、为用水户提供与水利及灌溉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以斗渠渠系水文边界为基础组建,在此范围内的受益农户户主经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成立时申请入会的农户,今后在申请入会时,必须按规定补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设和管理费。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用水户提出申请;

2、协会执行委员会或筹委会审查通过;

3、协会执行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用水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

3、向协会反映意见与要求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

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3、节约用水。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执行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退会农户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讨论予以除名,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七个用水组,为:东戈壁用水组;永丰渠村用水组;洞子沟村用水组;塘坊门村用水组;南沟村用水组;皇宫村用水组。用水组灌溉区域的划分一般以斗农渠水文边界及行政村管辖区域为基础。

第十五条各用水组通过灌溉区域内所有会员参加的用水组会议选举产生若干名代表。根据用水量、灌溉面积的大小,兼顾地理位置,每个用水组由一名用水组首席代表(组长)、2名副组长(其中一名副组长由水管站下派配水员担任)、财务人员及若干名委员组成的用水组委员会。委员由代表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领导本用水组的其他代表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同时也是用水组的管水员,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用水者代表大会,执行用水者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上报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负责本用水组的灌溉调度,平衡用水户之间的利益,协调解决用水组内的水事纠纷。

3、根据协会的工程维修计划和要求,组织本用水组用水户做好内部灌溉工程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4、负责或协助协会做好本用水组水费的收交工作。

5、及时反映用水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用水组的会员大会是用水组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

1、选举本用水组的用水者代表(管水员)。

2、审查和通过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

3、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审查和决定本用水组工程维修和集资兴建灌溉设施的方案。

第十八条用水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如果用水组内有2/3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用水组会员特别会议,特别会议的职权与例会相同。

第十九条用水者代表(含首席代表)辞职,需事先写出书面申请。首席代表辞职由执委员批准,用水者代表辞职由用水组会员会议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用水者代表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组会议补选。

第二十条由各用水组的代表组成本协会的用水者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11名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委员8名,主席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席及委员实行分工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用水者)代表大会。

其权利是:

1、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

2、决定执委会成员的报酬;

3、审查、通过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计划、用水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审查执行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5、审议通过或修订协会章程;

6、划分协会用水组;

7、负责制定用水组的运行规则。

第二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1—2次,执行委员会有权决定临时召开代表大会或者2/3以上的正式会员代表向执行委员会提出召开代表大会时也可临时召开。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协会代表大会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正式会员代表表决,获得半数以上赞同方可有效。

第二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执行委员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执行委员的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

2、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聘用协会工作人员;

4、制定与执行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5、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工程维护,财务收支计划及其他工作计划,提交委员代表大会审批后执行。

6、全面负责本协会管理范围的灌溉管理工作,并承担资产的保值责任。

7、负责协调本协会内外部关系。

8、负责调解和处理灌溉中的水事纠纷。

9、任免用水组代表及首席代表;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执委会成员必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社会经验及组织领导能力,具备一定的农业灌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热爱灌溉事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勤奋敬业,群众威信高,全心全意为用水者服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完成民事行为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执委会成员辞职,需先提出申请,经用水者代表大会批准,在批准前应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执委会成员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者代表大会补选。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协会在乡政府农民用水者协会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支持、监督、保证用水者协会按章办事,协调各方关系,调节处理用水者协会报告的水事纠纷,领导小组成员不在用水者协会领取报酬和报销费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水费。

2、政府资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协会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本协会《水费收缴办法》收取水费。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管理的渠系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为本协会使用的固定资产,依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协会制定的《工程管理规定》予以管护。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提出修改意见,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协会在1/2以上会员代表提出解散意见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委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八条执委会提出的终止协议须经代表大表决通过,并报业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后的活动,进行资产移交。向资产监管单位办理资产和档案移交手续,进行资产移交。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会员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八章监督和奖惩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接受供水单位、乡下府及有关部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会员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对不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会员义务的会员,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代表及工作人员给予处罚。处罚分为以下几种:限期恢复或改正,赔偿损失,减少供水,停止供水,罚款,送司法部门处理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20xx年10月13日召开的用水者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协会执委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供用气合同精选4篇


从大量阅读中我们认为“供用气合同”是最有价值的文章之一,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在这个不断变化的社会当中,合同常常能够为我们提供更多的保障,它变得越来越重要。签订合同有利于更好的帮助当事人保护自己的利益。

供用气合同【篇1】

供气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管道燃气供气和用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用气和供气申请

乙方因生活需要向甲方提出用气申请,符合供气条件的,甲方应当受理,并办理有关用气手续。乙方的用气场所具备用气条件后,甲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供气。

用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供气种类

甲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乙方供应:

□天然气。

□人工煤气。

□液化石油气。

甲方供气气源种类需要变化时,乙方的燃气器具符合改装条件的,由甲方组织进行改装。

第三条、供气质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燃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四条、燃气价格与缴费

(一)甲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民用管道燃气价格收取燃气费,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价格管理部门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甲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的,按付费帐单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乙方应当为抄表提供方便;

甲方若未能抄录读数,可以根据乙方以往燃气用量的记录而估算用量。乙方对估算的数值提出疑义的,甲方应及时予以核对。

乙方如使用IC卡燃气计量表,应按甲方公示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

(三)甲方应在抄表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派送付费帐单。乙方接到甲方的帐单后,应按帐单提示的期限、方式缴费。

第五条、燃气设施的维护保养

(一)甲方应为乙方安装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燃气计量表;

对在线使用的燃气计量表,甲方委托检定机构定期进行强制检定,经检定误差超过规定指标的,甲方应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乙方应予以配合。

(二)因甲方需要对燃气计量表进行的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三)甲、乙双方对燃气计量表的计量准确性有疑义时,都可以向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经检定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甲方承担,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在申请检定期间,乙方仍应按期缴纳燃气费,检定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燃气费;

(四)燃气计量表出口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含燃气计量表及其与燃气计量表出口前相连的输气管道、阀门、调压器等),由甲方负责维护和更新,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五)甲方每_______年对乙方的燃气计量表出口后的用户设施以及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情况免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的技术指导;

(六)甲方实施安全检查前,应事先告知乙方安全检查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检查人员须主动出示有关证件,乙方应给予配合。

甲方应将检查的结果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确需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应在_______日前采用公告等形式告知乙方;

甲方遇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不间断的抢修措施,直至恢复正常供气。恢复供气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二)甲方在所属的营业场所公开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受理及报修投诉电话;

(三)甲方应24小时接受乙方的报修,接到报修后,按照承诺的时限派人到现场处置;

(四)乙方应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乙方有变更燃气用途、改装、拆除、过户或者暂停用气、中止用气等需要时,应向甲方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发生停气、燃气质量等事故,给乙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采用不正当手段使用燃气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停止供气的措施,并有权向乙方追缴相关费用;

(三)乙方应当按期缴纳燃气费,逾期不缴纳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_______%的违约金;

经甲方催交后,乙方逾期______日仍不缴纳燃气费的,甲方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中止供气;

乙方支付所欠燃气费、滞纳金、管道复接费后,甲方应及时恢复供气。

(四)其他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申请终止用气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改变用气性质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供用气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帐单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供用气合同【篇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XXXXXXXXXXXXXXX

用气人:XXXXXXXXXXXXXXX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XXXXXXXXXX(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XXXXXXXXXXX

(三)用气性质为XXXXXXXXXXX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XXXX立方米/年(吨/年);XXXX立方米/月(吨/月);XXXX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XXXXXXXX。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XXXXXXXXXX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XXXXXX时起至XXXXXX时止;或者XXXXXX。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3.供气人保证在XXXX前气压大于等于XXXX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XXXX政府XXXX(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XXXX元/立方米;人工煤气XXXX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XXXX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XXXX燃气计量表;XXXXIC卡燃气计量;XXXX衡;或者XXXX。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XXXXXX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XXXXXX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XXXXXX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XXXXXXX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XXXX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XXXX年,从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XXXXXXXXX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XXXX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供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用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供用气合同【篇3】

供气人: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煤气正常进行,明确供用煤气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供气人可供气量:

第二条、用气人用气计划量、用气主要时间、用气方式:

第三条、供、用双方应当共同遵守的安全规程及双方约定的安全义务分配:

第四条、设备安装情况及费用承担:

第五条、煤气计量装置的安装、使用和校验:

第六条、煤气费用的计算和结算时间、结算方式:

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为:自________起至________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供、用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等单位各一份备案。

供气人:________(签章)用气人: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

供用气合同【篇4】

供气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客服电话:____________

抢修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城市管道燃气供应是城市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著的公用性特征,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管道燃气经营者经营行为,促进管道天然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供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严格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专用条款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

(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

(二)用气种类为:管道天然气

(三)用气性质为: 居民用气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立方米):按表计量。

2、用气调峰的约定: 视门站压力提前12小时预报通知。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

(二)气源保障方式

1、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天然气(南宁-大化-马山-都安支线)

2、CNG(压缩天然气)

3、LNG(液化天然气)

(三)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一GB 17820-20__)”。

2、双方约定以供气人上游气质标准执行:民用气总硫或硫化氢技术指标达二类标准。

3、供气人保证用气人灶具前气压等于或大于 1.8 千帕(0.0018兆帕或1800帕)。

第三条 报装流程及实施细则

(一)、用气原则:用气人按照“自愿报装、贷款开户”原则合法用气。

(二)、报装程序

1、用气人持有效身份证、(农村信用联社)银行卡、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宅基证、社区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到供气人处填写《“燃气贷”意向安装签约单》、《”燃气贷”安装及供用气合同》和《用气承诺书》。

2、用气人完结上述第1条后,由供气人负责对接农信银行并上交《“燃气贷”意向安装签约单》。农信据单核对查并通知供气人签约《“燃气贷”合同》。

3、供气人根据农信提供的《“燃气贷”签约清单表》,负责对用气人用气点进行勘察设计、燃气设施(中低压燃气管道、调压设施、燃气计量表、灶具)安装并通气点火。用气人在通气点火前需进行IC卡充值。

4、注解:

(1).户:指同一产权房,同一楼层内燃气设施标准配备范围为:“一户一表、一厨一卫”区域(即2个用气点)。

(2).以外墙立管分户“入户管”起计,供气人向用气人提供5米管道的免费安装量,超量部分管材(管件)费用则由用气人按供气人定价标准按实收方计价

承担。

(3).3楼以上超高楼层按100元/层递增计收超高施工费。

(三)报装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格[20__]38号)并结合供气人成本实际,供用气双方同意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标准为人民币 3000 元(大写:叁仟元/户)。

(四)、容量气价

依据用气人配套计量表规格,供气人按120元/立方标准计收。

(五)、 “燃气贷”条款

(1)贷款主体资格:都安自治县常住居民;非银行信用黑名单人员。

(2)贷款总额:小区工程安装费3000元/户;容量气价300元/户,燃气灶具或热水器由用气人自行选配并自行确定是否纳入贷款总额。但安装类材料不在本合同之列,现场按实收方并按标准计缴。

(3)贷款期限:3年,免息到期还贷。

(4)贷款利息支付主体:供气人。即用气人3年贷款期限内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由供气人负责支付,3年期限到期后用气人必须按照《贷款合同》向广西都安农村信用联社履行归还本金的义务。

第四条 用气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民用气价

1、价格: 3.77 元/立方米。

2、原则按河池市(都安县)物价局审定价格执行。

3、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门站价格调增调减时,原则同步遵照执行调整。

(二)燃气计量

1、计量器具: IC卡膜式燃气计量表。

2、检定单位: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所)。

3、计量表型号:J2.5智能型 。

(三)、结算方式

1、结算原则:先款后气,充值用气。

2、结算公式:气费=用气量×气价

3、充值最迟时点:当用气人发现智能气表报警“气量不足”时,应主动前往供气人营业大厅交费充值。

第五条 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楼栋竖管分户三通。但用气人在未向银行还清贷款总额前,其所有燃气设施产权均归属供气人,用气人仅享有自购燃具资产产权。

(二)维护管理

1、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产权归供气人,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

2、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和燃气器具产权归用气人,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属供用气双方真实意思的客观表述,未存任何歧义发生,双方就条款的认知、理解和执行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本合同自生效日起,在供气人特许经营期限内均有效。

第七条 合同备案、份数及生效

1、合同备案:本合同备案号: GX-451228-20190004 。

2、合同份数: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3、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第二章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约后,用气人享受入户安装燃气设施的权利;

2、享受供气人配置使用区域供气管网、楼栋调压设施、入户燃气管道、燃气设备和IC卡智能燃气计量表(含IC卡)的权利;

3、享有按国家相关标准自行选购天然气燃烧器具的权利;

4、享有就燃气使用费、燃气专业服务事项向供气人进行监督、咨询的权利;

5、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有申请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的权利;

6、有权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燃气质量向用气人提供优质燃气的权利;

7、享有按照合同使用地点和使用性质依约使用燃气和享受燃气供气人专业服务的权利。

8、用气人因未按国家、省、市和县等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燃气、或应急处置不当而造成财产、经济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用气人有依约依法全额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的义务。

9、用气人有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和《安全用气承诺书》的义务。

10、用气人有配合供气人实施燃气安全检查、整改和计量采集的义务。

11、用气人对燃气泄漏有及时报告并进行应急处理的义务。

12、用气人对供气设施具有维护义务;对破坏和毁损燃气设施的行为具有举报义务。

13、用气人对贷购燃器具具有维护保养义务,一旦用气人违约,具有必须向供气人照价赔偿的义务。

14、用气人具有3年到期还贷的义务。

15、用气人无条件接受银行对其到期还贷失信行为的`处罚决定(如包括但不限于如列入失信黑名单等)且不得抗辩。

第二条 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供气人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用气安全。

2、监督引导用气人合法使用管道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擅自变更用气地址和擅自改变用气性质。

3、用气人因违规使用燃气设施或者燃烧器具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事故或导致区域燃气设施损害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4、供气人在告知用气人的前提下,享有入户实施燃气使用安全检查的权利。

5、供气人因供气设施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降压乃至中断供气时(不可抗力和突发事件除外)时,应提前48小时给予以公告或通过电话、媒体、网络、短信等方式向用气人予以通知。因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导致市政设施受损、第三方野蛮施工导致燃气主管网受损)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6、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7、用气人不得擅自变更用气地点、用气性质或私拉乱接,否则供气人有权停止供气并对其造成的相关损失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供气人有权要求用气人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户资料,并对用户资料承有保密义务。若因用气人向供气人提供虚假、无效资料或用气场所不符合燃气设计、安装、安全使用、规范管理等相关规定,供气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中断供气。

9、按《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__)》,供气人对用气人使用的燃气设施享有安全监督、检查和判废权。

10、供气人享有优先使用已建燃气管道的权利。

11、供气人针对用气人到期还贷失信的事实行为,具有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拆除所有燃气设施的权利,用气人不得阻止与抗辩。

第三条 安全用气及管理

1、用气人的燃气设施首次使用前,应由供气人派人检查并实施通气点火,用气人不得自行点火。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自行负责。

2、用气人一旦发现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应积极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并迅速通知供气人(抢修电话:),供气人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抢修。

3、用气人需加强自身用气设施(含管道)的常态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完整。未经查实致留安全隐患,导致燃具发生燃烧、爆炸、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或造成供气人燃气设施毁损,用气人理当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用气人需确保用气点的通风换气次数,严禁封闭用气区域。做好用气区域内水管、电线与开关的合理布局设置并确保必须设有通风窗口,杜绝安全隐患。

5、用气人厨房操作时,需确保人员在岗,严禁锅内高温热油(热汤)外泄(或外溅)导致天然气软管或电线受热、爆燃,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负责承担。

6、供气人负责对用气人实施至少1次/年的入户安全检查,用气人必须予以配合,不得阻挠或拒绝供气人入室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包括但不限于用气人私拉乱接、违规使用“三无产品”,判废燃具、违法转供气、存在泄漏隐患等,供气人有权立即停止供气,用气人应立即无条件进行整改。

7、用气人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燃气器具,保证用气安全并承诺禁止发生下列行为,否则供气人将作停气整治处理。

(1)、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2)、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3)、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4)、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

(5)、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或在同一空间使用两种气源。

(6)、盗用燃气;

(7)、改变燃气用途或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8)、向城市燃气管道内充入非天然气介质;

(9)、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如封闭气表);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用气人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对燃烧器具及输气软管等配件的安全使用年限标准及时进行更新,确保燃气设施无隐患。

9、供气人已向用气人提供《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燃气设施保养和事故紧急处置等常识。用气人应详细阅读《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严格按规定使用操作。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负责。

10、供气人向用气人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及应急抢险热线:。

第四条 权益约束

1、供气人的权益约束

(1)、由于供气人燃气供应气压超标,给用气人造成安全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室内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重大抢险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用气人的权益约束

(1)、用气人因逾期充值燃气费而导致燃气计量表自动停气的,由用气人自行承担。

(2)、用气人未按相关规定安全用气,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或致供气人燃气设施受损的,用气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用气人因病故、意外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而无法到期履行银行债务者,则由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实际使用人或直接受益人承担偿还义务。

(4)3年期满,用气人因故违约不能到期履行银行债务,供气人有权单方解除《供用气合同》并中断供气,而因用气人贷款购置的燃气器具,则需按签约时标定的售卖价格向供气人按实结算支付。

第五条 贸易计量

供气人向用气人提供的天然气计量表为IC计量表,该计量表就缴费和充值为供用气双方提供便利的同时,其电子数显控制部分会因为磁场、异常气温、室内高温高湿等原因,导致极少比例的IC计量表显示异常或阀门失控。为明晰供用气双方的贸易计量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一事一议、公平公正”原则,对涉及表显误差或控制阀失灵时,供用气双方均愿尊重客观实际,按以下条款执行。

1、当IC卡燃气计量表电子数显失效,导致用气人充值购气插卡后,IC卡表未能准确显示充值对应气量,正常用气时出现数显乱码状况。则供气人同意,根据IC计量表故障事实,依照“等价有偿”原则,对用气人的充值气量按机械表读数进行补偿或修正,避免用气人因智能数显错误带来的气量损失。

2、当IC卡燃气计量表电子控制部分出现异常,表阀不能受控关闭,其特征为IC卡表显示为负数、甚至乱码状况时,用气人在已超充值气量状态下,仍能持续用气。则用气人同意根据故障事实依照“等价有偿”原则,对实际发生的用气数量对供气人进行清偿,用气人清偿的标准按机械表计量读数执行(机械表显示的实际用气数量减去用气人的购气总量,即为用气人应补缴的气费款)。

3、天然气计量设施作为用气人房屋附属设施,用气人应关注并有向供气人即时反应燃气计量表故障的义务,用气人不得以IC燃气表发生故障为由拒绝补偿或清偿应缴纳的天然气使用费。供气人也不得以IC燃气表发生故障为由拒绝为用气人修正或补足气量。

4、IC计量表出现故障时,经供气人积极修复无效时,用气人有权要求供气人更换同规格的智能计量表;家庭用智能计量表应属用气人监护,计量表遭人为暴力破坏后用气人产生的气量损失不在此例。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 都安县燃气主管机构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提交都安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合同效力

1、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同属《“燃气贷”安装及供用气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解释权归广西都安国立燃气有限公司。

供气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

带月供挖机转让合同协议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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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月供挖机转让合同协议书 篇1

卖车方(甲方):

买车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牌号为;,车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的色 车壹辆,转卖给乙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该车XXX_年____月日成交。成交价格人民币拾万 仟 佰元整。

二、 甲方保证该车来源合法,该车的一切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与档案相符,保证乙方随时过户转籍。

三、 乙方购买该车后,如发现该车在交付给乙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须立即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购车款拾万 仟佰元整,并赔偿乙方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1、有盗抢嫌疑;

2、发动机号车架号与档案不符;

3、车身颜色未经审批改造;

4、遗留交通违章肇事未结案;

5、有债权债务抵押借款扯皮纠纷;

6、分期付款购车未付清余款或其他原因被车管部门或相关执法机关冻结;

7、非法组装拼装车辆;

8、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原车主过户证件手续致使乙方不能过户;

9、档案审验的签字签章,如有任何一种属伪造致使乙方不能过户或过户后被发现追究的;

10、该车在转卖给乙

方后,无论是否办理过户转籍,无论卖出时间长短,一旦被发现在本次转卖有盗抢行为的;、非法转卖他人车辆的39;。

四、XXX_年____月____日

时前,该车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债权债务、交通违章事故等一律由甲方负责, XXX_年____月____日时后,该车发生的上述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 该车过户费由

方负责,现双方确定:甲方在 XXX_年____月日前提供该车一切过户手续,并协助乙方过户。

六、 甲方现已于 XXX_年____月____日将该车及该车行驶证购置证, XXX_年____月____日养路费保险费单证交给乙方,乙方已付清车款人民 币拾万仟佰元整。

七、 本协议甲乙双方一旦签字,即被视为完全领会协议条款并愿意按各条款内容执行。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生效并随附对方 证复印件为凭。

九、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带月供挖机转让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机/工程机械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挖掘机/工程机械概况

品牌:

型号:

机号:

二、转让价格:rmb 元。

三、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挖掘机/工程机械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挖掘机/工程机械。

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挖掘机/工程机械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挖掘机/工程机械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挖掘机/工程机械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挖掘机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

乙方对于该挖掘机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五、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细)将货款付至如下账户:

付款迟延的,乙方按欠款额的日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挖掘机/工程机械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交付给乙方,乙方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乙方对于挖掘机/工程机械的运行状况及设备数量、质量有任何不符合双方在本合同中的说明及约定的,应当场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交付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甲方应在交付挖掘机时将产品合格证原件及购机票据原件交付给乙方,未有前述合法证明文件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挖掘机/工程机械的交付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将已支付的货款全额退还乙方。

七、挖掘机/工程机械交付后,因该挖掘机/工程机械的运输、运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挖掘机/工程机械本身的故障、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侵权所产生的损失。

如甲方在挖掘机/工程机械交付后承担了上述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带月供挖机转让合同协议书 篇3

卖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买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_____车牌号码:____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 __元(小写:元)。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元(小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_____方承担。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_____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__(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__________买方:_____证明人:_____

__年__月__日

带月供挖机转让合同协议书 篇4

卖车方(甲方):__________

买车方(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牌号为;_____,车主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架号_____的_____色_____车壹辆,转卖给乙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该车_____年月_____日成交。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元整。

二、 甲方保证该车来源合法,该车的一切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与档案相符,保证乙方随时过户转籍。

三、 乙方购买该车后,如发现该车在交付给乙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须立即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购车款_____拾_____万仟_____佰元整,并赔偿乙方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1、有盗抢嫌疑;

2、发动机号车架号与档案不符;

3、车身颜色未经审批改造;

4、遗留交通违章肇事未结案;

5、有债权债务抵押借款扯皮纠纷;

6、分期付款购车未付清余款或其他原因被车管部门或相关执法机关冻结;

7、非法组装拼装车辆;

8、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原车主过户证件手续致使乙方不能过户;

9、档案审验的签字签章,如有任何一种属伪造致使乙方不能过户或过户后被发现追究的;

10、该车在转卖给乙方后,无论是否办理过户转籍,无论卖出时间长短,一旦被发现在本次转卖有盗抢行为的;

11、非法转卖他人车辆的。

四、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前,该车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债权债务、交通违章事故等一律由甲方负责,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后,该车发生的上述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 该车过户费由_____ 方负责,现双方确定:甲方在 20_____年 月_____日前提供该车一切过户手续,并协助乙方过户。

六、 甲方现已于_____ 年月日将该车及该车行驶证购置证,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养路费保险费单证交给乙方,乙方已付清车款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元整。

七、 本协议甲乙双方一旦签字,即被视为完全领会协议条款并愿意按各条款内容执行。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生效并随附对方 证复印件为凭。

九、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带月供挖机转让合同协议书 篇5

甲方(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机/工程机械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挖掘机/工程机械概况

品牌:

型号:

机号:

二、转让价格:________元。

三、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挖掘机/工程机械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挖掘机/工程机械。

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挖掘机/工程机械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挖掘机/工程机械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挖掘机/工程机械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挖掘机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

乙方对于该挖掘机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五、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细)将货款付至如下账户:

付款迟延的,乙方按欠款额的日千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挖掘机/工程机械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交付给乙方,乙方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乙方对于挖掘机/工程机械的运行状况及设备数量、质量有任何不符合双方在本合同中的说明及约定的,

应当场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交付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甲方应在交付挖掘机时将产品合格证原件及购机票据原件交付给乙方,未有前述合法证明文件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挖掘机/工程机械的交付并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将已支付的货款全额退还乙方。

七、挖掘机/工程机械交付后,因该挖掘机/工程机械的运输、运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挖掘机/工程机械本身的故障、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侵权所产生的损失。

如甲方在挖掘机/工程机械交付后承担了上述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

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